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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长出庭应诉村民状告政府案,特地带50名基层干部旁听!

什么?村民状告通州区政府不作为?区长岳鹏出庭?艾玛,看得小编手一抖啊,快来看看咋回事儿:

通州区长出庭应诉村民状告政府案,特地带50名基层干部旁听!

通州区区长岳鹏(中)出庭应诉

区长应诉,特地带了50名基层干部旁听

昨天下午,一起由村民起诉通州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要说这样的行政诉讼类案件并不稀奇,但是让小编万万没想到的是,咱通州区区长岳鹏作为被告方代理人,赫然出现在了庭审现场并出庭应诉。而且,区长不是一个人来的哦,他还专门带了50来名通州区的基层干部前来旁听这次案件的审理(区长出庭应诉,让基层干部学习学习到底什么是为民办事儿,这种做法值得点赞哦)。

通州区长出庭应诉村民状告政府案,特地带50名基层干部旁听!

来自通州区各委办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50余名行政正职参加了旁听。

案件争议焦点

先让我们来看看这到底是一起什么样的行政诉讼案——

原告诉称,原告系通州区梨园地区小马庄村村民。2015年6月30日,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中国邮政EMS的方式向西小马庄村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该村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等25项村务信息的申请。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于7月2日签收,但未回复。8月4日,原告再次向西小马庄村村委会提出上述村务公开申请,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于8月6日再次签收,仍未回复。

2015年8月25日,原告根据《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被告提出《要求区政府责令村务公开申请书》,被告于2015年8月27日签收,但至今未采取任何措施责令村务公开。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故原告诉请法院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责令西小马庄村村委会对原告2015年6月30日提出的村务公开申请进行公开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责令西小马庄村村委会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告公开其依法申请的25项村务信息。

被告辩称,被告已经履行了相关职责。被告收到原告申请后,及时转送梨园镇政府及通州区民政局,要求村民情况后报送区政府,由区政府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梨园镇政府责令西小马庄村村委会对原告申请的村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并对该村委会是否履行村务公开职责进行调查核实。村委会认为,原告申请公开的内容没有时间节点,无法确定其申请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但村委会每年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不存在未公开的情形。被告另责令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当面对原告就村务公开问题进行答复。但原告未到场参加镇政府、 村委会组织的当面答复会。被告认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只有在村委会不及时公布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情况下,才由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现原告不能证明西小马庄村村委会存在不及时公布或则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情形,其起诉不能成立。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听听区长怎么说:岳鹏表示,来参加庭审之前,已经提前做了功课,了解了案由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并针对案件进行调查,与法制部门进行了沟通。

岳鹏说:“参加庭审,对我本人也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的区长和村民今天坐在了一个平等的法庭上互相交换意见,体现了通州区政府对司法审判、对法律的尊重,也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也是解决政府与市民、法人之间纠纷的一个很好方式,也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一个有利措施。”

岳鹏表示,区委、区政府对依法行政法制建设高度关注,今年,通州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同时,区政府也出台了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五年规划,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通州依法行政,加强通州的法治建设。通州建设副中心,必然带来大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建设等等,会引发一些纠纷、矛盾,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都坚持按法律办事,在法律的基础上协商解决问题,我们就可以解决好这些纠纷和矛盾。

双方辩论后,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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