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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同享” 88年奶爸容留他人吸毒被批捕

1988年出生的朱某,早已是2个小孩的父亲了。平时他喜欢交朋取友,讲究哥们义气,倡导有福同享。也正是因为这些所谓的“兄弟哥们”,让他沾惹上了吸毒的恶习。2016年3月8日至3月10日,他在宾馆开了一房间,多次喊来几名朋友,在他所开的房间共同吸食毒品,2016年3月10日9时,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近日,朱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参与吸毒人员也均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办案检察官成新兴表示,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可能判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鉴于犯罪嫌疑人朱某有吸毒恶习和曾经故意犯罪,具有危害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依法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予以批准逮捕。

检察官也提醒大家,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类型,不论容留他人吸毒是否牟利,均构成犯罪。容留他人吸毒场所并不仅限于住宅、或租赁的房屋。饭店、宾馆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以及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均有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提醒广大群众,切莫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同时要积极同毒品犯罪行为作斗争,使其在我们身边无立足之地。

2016年以来,双峰检察院共办理容留他人吸毒案件6件6人,均已批准逮捕,保持了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成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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