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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抢骗”跑不掉了!新疆将用三年时间严打犯罪活动

“盗抢骗”跑不掉了!新疆将用三年时间严打犯罪活动网络图片

晨报全媒体讯(首席记者 石丰森 )4月15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自治区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盗窃、抢夺、诈骗、销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

据了解,2015年,全区所立的“盗抢骗”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85%。

新疆“盗抢骗”案件具有以下特点:一、作案手段智能化,以电信诈骗为代表的新型案件层出不穷,迅速增多,危害广、损失大;二、犯罪主体多元化,流窜、无业人员突出。一些嫌疑人以地缘、血缘或亲缘为纽带,流窜全国作案,形成了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三、犯罪主体组织化,专业化犯罪有明显增多趋势。近年来,虽然打掉的团伙数、成员数都呈下降趋势,但犯罪团伙的作案起数反而大幅上升,这些犯罪团伙骨干、主犯都是惯犯累犯,所做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0%以上。

同时,嫌犯利用手机市场、二手车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等建立的销赃渠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销赃网络。

“我区‘盗抢骗’案件既有‘高发、低破、追赃少’等全国普遍的特点,也有盗窃案件占比更大(75%以上)、盗窃牲畜案件较多、前科人员作案占比更高等地域特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说,此次专项行动将突出“两个重点”,既以乌鲁木齐、昌吉、伊犁、巴州4个重点地州和影响较大案件为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活动、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为重点,破获一大批犯罪案件,摧毁一大批团伙,惩处一大批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惯犯累犯,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和销赃等多发性器材犯罪活动,全力遏制“盗抢骗”案件上升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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