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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支队民警李杰荣膺“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荣誉

“凝聚法制力量,刻录法治轨迹”,4月15日,由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云南网、云南法制报社承办的“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颁奖典礼在云南海埂会堂隆重举行。文山支队砚山交警二大队大队长,农村交通安全的“守护神”,李杰荣膺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荣誉称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春文向20名获奖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进行了颁奖。

砚山县交警二大队下辖平远镇、稼依镇和阿舍乡,这里交通发达,且镇辖区居住着10余种少数民族群众,为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习惯和信仰,又能帮助其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大队长李杰积极组织全体警员学习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并与少数民族群众接触交流,在共同的努力下,大队民警至少掌握一种以上的少数民族语言,通过积极向当地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实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辖区的全面普及。

同时,为确保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有效落实,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辖区交通环境,李杰大队长亲自主动带领民警进村入户,全面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和村组干部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健全农村车辆档案管理和购买新车登记报告制度,将驾驶人、村组干部纳入农村交通管理的主导者和管理者,建立有奖管理、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民力在交通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延伸有限的警力,将平远地区的交通管理与开展“亲情式”服务工作相融合,积极创新“一亭五站”式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让农村地区交通有人管、经常管、管理得好。在共同不懈的努力下,实现了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全覆盖,让交通安全法成为了护佑人民群众、广大学生安全出行的“守护神”。

文山支队民警李杰荣膺“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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