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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成为河南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杨颖 王睿)日前,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文件,决定批准西峡县为河南省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

根据《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西峡县于2015年11月底向省文化厅和财政厅提出创建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请,2016年1月13日—14日,参加了由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完成第三批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评审工作会议。西峡县在六个参评示范区中得分排名第三。后经在河南省文化信息网等媒体公示后作出决定,新郑、西峡和焦作市“百姓文化超市”等12个县市通过“第三批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评审。西峡县也是南阳市唯一参选并获批的县份。

据了解,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按照文化部要求,由省级政府主导开展的县级区域性公共文化服务创建工作。每个示范区(项目)的创建周期为2年,每批命名6个示范区、6个示范项目。对于通过验收的示范区(项目),由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命名为“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并由财政对示范区每个县(市、区)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补助,对每个示范项目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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