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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酿车祸

本想结伴游春赏景,却因违法驾驶发生车祸致人一死一伤。虽然通许县人民检察院视相关情况于4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这惨痛的教训却应该被每个人铭记。

3月30日上午,刚刚大学毕业的通许县青年赵某驾驶父亲新买的轿车,带着3个朋友去通许县牌路林场桃花节游春赏景。由北向南行至张小楼村北高速涵洞附近时,看到前方同向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公路中间偏西位置,原本应从左侧超车的赵某却打算从三轮车右边超过去,当两车相距五六米远时,三轮车向右靠了一下,慌了神的赵某来不及刹车,也急忙向右打方向,但已于事无补,轿车撞上三轮车后部,继而冲入旁边路沟内,而三轮车被撞碎成两半。三轮车驾驶员郭某和乘员郭某某倒地受伤。次日,郭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赵某属违法超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请审查逮捕后,其父母四处借款赔偿被害人家属。通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属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与被害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取得被害方谅解,且属过失犯罪,社会危险性较小,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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