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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冠生园老总在风景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谁负责

作者/吴若愚

据大众网消息,上海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翁懋在河南云台山风景区旅游期间,被猴子蹬掉石头砸中脑部不幸身亡。

据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发布的通告称,4月19日9:25,小寨沟景点安全员接到通知,一名游客(翁懋)在小寨沟回路凉亭往下的台阶处,被一块猴子蹬掉的石头砸中脑部。景区立即拨打了120,由景区医务人员进行简单包扎后,小寨沟管理所所长薛杰等人协助急救人员,将游客送至修武县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不治身亡。

导游已通知其家属。下步,景区将就相关善后事宜与家属磋商。同时,景区第一时间清理现场,封闭道路,组织工程队进行排查。

上海冠生园老总在风景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谁负责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条活生生的生命,说没就没了。而死亡的原因,既非疾病,也非车祸,而是被猴子蹬掉石头砸中身亡。这不能不让人感叹生命之脆弱。为一个生命的瞬间消失而深感痛惜。

看看新闻后的留言,笔者发现,很多网友以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也就白死。因为人们以为,猴子是野生动物,其行为不受人控制,其犯下的过错受法律制约。其实,这是一种认识误区。虽然猴子是野生动物,其行为不受人控制是事实,但游客是在风景名胜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的,风景名胜区就要应负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3条之规定,对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即“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上海冠生园老总在风景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谁负责

资料图:云台山小寨沟景区

游客作为消费者,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既是产品的生产者,也是产品的销售者,其有向游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产品的责任,在游客到达风景区之前,应该对景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以达到安全标准,然后才能允许游客进入景区。而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小寨沟风景点,显然没有尽到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的责任,导致了消费者在使用其产品过程中发生了不安全事故,造成消费者死亡。因此,云台上风景名胜区应为猴子蹬掉石头砸死游客负责。

也许有人会说,猴子的行为不受人控制,猴子蹬掉石头是无法避免。其实,这才是认识误区的所在。猴子的行为虽然不受人控制,但景区却可以通过人工排查、清理掉山上松动的石头,以保证猴子不会蹬掉石头。因此,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应为上海冠生园集团董事长翁懋在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而负责。

翁懋个人简介

上海冠生园老总在风景区被猴子蹬掉石头砸死谁负责

翁懋(mo),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就读上海复旦大学MBA,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78年8月从部队转业,在原上海市轻工业局工作15年,1992年8月主动请战,担任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2001年以来,先后兼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糖果专业委员会会长、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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