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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我在写左传拾趣的过程中,经常碰上一些颇为有趣的小细节,其史实性和趣味性完全不输那些“大编制”故事,仅仅因其小而零散,无法独立成篇。因此,我采取积少成多的办法,先一小段一小段写下来,到得一定数量再汇集成一篇。这样的文字反而既有趣又易读,象将散落的珍珠串结一起,虽大小不一,却也不失其趣。

君主得了精神病

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左传•桓公五年》

鲁桓公五年,陈桓公去世,陈国发布了两次讣告,而且日期不同。陈国那段时间国内动乱,上任国君陈文公的儿子佗(即陈桓公之弟)杀了太子免(即陈桓公之子),自己取而代之。内乱之际,陈桓公疾病发作,精神错乱,于甲戌日出走,己丑日才被发现死在外面。陈国不知道国君到底什么时候死的,在他出走失踪之后即向周边国家通报国君已死,等找到尸体,又通报一次,前后

发了两次讣告。甲戌和己丑是两个日子,“再赴”即两次讣告。

古人如何起名——生二胎的可以看看

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于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左传•桓公六年》

桓公六年,鲁桓公的大儿子出生,先是以太子之礼举办了一系列活动,然后向大夫申繻讨教如何为儿子起名。申繻说:“取名有五种方式,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出生时的一些征兆现象来起名是信,比如晋国第一任国君唐叔虞出生时手掌上有胎记象‘虞’字,所以命名为‘虞’;以德行和祥瑞之字来起名是义,比如文王名昌,武王名发等;以相像的东西来起名是象,比如孔子出生时头顶凹陷,所以起名为丘;假借万物来起名是假,比如孔子为儿子起名为鲤,宋昭公的名字叫杵臼(一国之君,小时候的名字居然叫‘杵臼’,也算是怪了),用与父亲相关联的字来起名是类。不能以本国之名命名,以他国的国名为人名则无所谓,比如卫宣公名晋,卫成公名郑,鲁定公名宋等等;不能以本国之官位命名;不能以本国之山川名字命名;不能以疾病命名,比如古人也有叫公孙痤、温疥之类的,听上去就很不好;不能以牲畜命名,因为牲畜是供驱使、食用、祭祀的;不能以器物礼品命名,因为礼器用于祭祀,圭、璋、璧、琮等礼品用于馈赠。周朝人以避讳之事物奉神,人死之后,其名字就成为避讳。所以如果以国名为人名,国名不可废,就会废除人名;以官名为人名就会因此改变官名;以山川为人名,就要改变山川之名;以畜牲为人名,就会废除祭祀;以器物礼品为人名,就会废除礼仪。晋僖侯名字叫司徒,所以晋国将司徒之官改名为中军,鲁国先君献公名具、武公名敖,因此将具山、敖山改为所在之乡名。因此,上述这些大的事物都不宜用来作人名。”桓公说:“这孩子与我同日出生,就叫他‘同’吧。”算是“取于父为类”。

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子同,即鲁国的下一任君主——鲁庄公。

天子娶亲

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鲁桓公八年(即公元前704年),周桓王派出时任朝廷三公之一的祭(音“寨”)公前往鲁国,执行一项重大任务——替天子迎娶王后。

周桓王此时已执政十六年,虽然《春秋》并未交待此次迎亲的背景,但肯定不是初婚,而是再娶。前王后必定已经故去,所以再娶于诸侯。

古时通婚,男女双方必须地位相称。我们在春秋和左传上看到的各诸侯国君主娶亲记录,所娶对象无一不是其他诸侯国国君主之女。郑国的太子忽就是因为死活不肯迎娶齐僖公的美貌女儿文姜为妻,结果刚继位就受异母弟的挑战,最后因缺乏强大的后援而迅速下台。郑国由此进入长达数十年的君位争夺混乱状态,郑国的国际地位也由春秋小霸而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政治联姻对国际国内政坛的稳定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

古人取名的讲究 | 左传拾遗3

周天子娶亲,不管娶的是王后还是嫔妃,都只能“娶于诸侯”,因为没有谁能与天子门当户对,世界范围内可挑的也不多,因为许多地方还未开化呢,要不只能去希腊或埃及等地找找看了。

“京师”来历

《隐公六年》记载“冬,京師來告饥,公为之请糴于宋、卫、齐、郑,礼也”。这年周室发生饥荒,不得不向诸侯国救援,左传大概是在这里第一次提及“京师”一词。

《桓公九年》引《春秋》原文“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事情是周王娶纪国女儿为妻,派祭公前去迎亲。这里再一次提及“京师”。

此时周室都洛邑,以上所言“京师”,当然指的是洛邑。那么,为什么称首都洛邑为“京师”呢?

据杨伯峻先生考证,从周室的角度,“京师”二字来历可分“京”与“师”解。“京”为周室先祖公刘所居之地,其后镐京、洛邑亦称“京”,《论衡》作者王充解释为“本所兴昌之地,重本不忘始也。”意思是周祖兴于京,为表不忘本而将其后的国都也称为“京”。“京”又复称为“京师”,是出于周人习惯于地名之下加“师”字为称,比如“洛师”。而《公羊传》的解释是“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我觉得公羊的说法属主观判断,杨伯峻先生的考证更为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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