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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近代以来,列强与中国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大概分为两个阶段:1849年至1895年为第一阶段;1895年后为第二阶段。因为数量较多,所以本文将分成“上”、“下”两个部分。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与英国)

主要内容是:一,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史称“五口通商”),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二,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三,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四,准许英商与中国自由贸易。五,英国进出口货物的关税,中国须与英国商定。三,在华英商归英国自理。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与英国)

主要内容:一,英国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其他国在中国获得任何特权,英国都可获得。二,准许英国人在通商口岸租用土地居住,后来演变为“租界”。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村)

主要内容:一,进一步损害中国关税自主权。二,中国彻底丧失对在华外国人的司法权。三,美国军舰可以到任意中国港口巡查。停泊在中国的美国船只,清政府无权管理。四,给予美国“片面最惠国"待遇。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与法国)

主要内容:一、法国可在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设立领事、停泊军舰等,清政府负责保护在华法国人财产。二,中国需得到法国允许后,才能改定关税。三,清政府不得过问与法国人有关的案件。四,给予法国“片面最惠国”待遇。五,法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修建教堂、坟墓,清政府负责保护教堂。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黄埔条约》中方签订人—耆英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主要内容有:一,开放新疆伊犁、塔尔巴哈台与俄国通商。二,俄国可在两地派驻领事。三,中俄双方“彼此“不收关税。四,俄商在两地活动,不受中国法律制裁。五,俄国可在两地建造“贸易亭”,用以居住、存货,不受中国政府管辖。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5月28日,瑷珲)

主要内容:一,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二,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改为中俄共管。三,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上只允许中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向俄国开放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七处通商口岸,俄国军舰可以自由停泊。二,中国不得限制来华俄商的人数、所带货物与资本。三,俄国人在各通商口岸拥有“治外法权”。三,中国不得禁止俄国人在内地传教。五,给予俄国“片面最惠国”待遇。6.由两国派员查勘“未确定的边界”。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美国船只进入中国近海后,中国应给与协助。美国在华财产不得受到侵害,中国有义务保护在华美国人。二,增开潮州、台南为通商口岸。三,对传教人士及其教徒,清政府要提供保护。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英国驻华使节及眷属随员可在北京长久居住和自由往来。二,各国传教者,清政府都应保护。英国人可自由进入中国内地旅游、通商。三,增开牛庄、登州、台湾、潮州、琼州为通商口岸;长江中下游再开放三处通商口岸。四,英国商船和军舰都可以自由进入各通商口岸。五,在华涉及英国人的纠纷案件,一律由英国官员查办。八,赔偿英国战争损失白银400万两。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法国公使进驻北京。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二,增开琼州、潮州、台湾、淡水、登州、江宁六个通商口岸。三,法国人可以前往内地游历、传教,中国地方官必须厚待保护。四,法国军舰可以在各通商口岸停泊。五,中国赔偿法国战争损失白银200万两。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北京)

主要内容一,英国公使是否进驻北京由英国决定。二,赔偿英国白银800万两。三,清政府允许华工出国。四,中国割让九龙给英国。五,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北京)

主要内容:一,赔偿法国白银800万两。二,由皇帝发布上谕,允许天主教传播并在各省租买田地使用。三,三,清政府允许华工出国。四,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北京)

主要内容:一,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归俄罗斯。二。中俄两国西部边界以从沙宾达巴哈界牌起,经斋桑湖、特穆尔图淖尔至浩罕一线为界。三,俄罗斯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喀什噶尔设领事官,拥有“治外法权”。四,东北地区准许两国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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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普)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允许普鲁士使节进驻北京。二,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享有领事裁判权。三,允许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人各通商口岸居住、贸易。四,普鲁士及德意志各邦均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五,普鲁士军舰可自由驶入各通商口岸。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主要内容:一。重新划定中俄西段边界,新界以西原属中国的领土划归俄国。二,新边界线附近居民归所有国管辖。三,位于俄国一侧的原有中国所属卡伦,在一个月内迁往中国。塔尔巴哈台所属巴克图卡外民庄五处,限十年内迁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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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北京)

1874年5月,日本在美国帮助下,派西乡从道率兵入侵台湾。十月,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北京专条》。主要内容:一,日军限期从台湾撤军。二,清政府赔偿日本50万两白银。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烟台)

主要内容:一,中国向英国赔偿白银20万两。二,英国保留由印度向云南派遣官员的权力。三,扩大了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四,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五,新旧通商口岸的租界者要“划定界址”。五,英国可派探路队进入西藏。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法新约(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天津)

主要内容:一,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拥有保护权,同意越南为法国殖民地。二,法军退出台湾、澎湖。三,开放中越边境的陆路贸易,并在中国内开放两个通商口岸。四,中国如果要在中越边境附近修建铁路,须跟法国商议。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十三年)12月1日,北京)

主要内容:一,清政府允许葡萄牙永远统治澳门及其属地。二,葡萄牙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三,葡萄牙获得领事裁判权。四,葡萄牙获得“片面最惠国“待遇

百年国耻——近代以来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上)

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主要内容有:一,开放西藏亚东为通商口岸给英国,英国政府可在派驻官员。二,自亚东开放之日起五年内,免除进出西藏贸易的关税。三,中国西藏的牧民在哲孟雄(今锡金)放牧,应受英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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