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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县人民检察院 “三个强化”助推检务督察见实效

林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中,积极转变督察方式,完善督察措施,通过“三个强化”,推动检务督察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强化整体设计,科学规划安排。一是在内容上,根据全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检务督察工作要点,结合上年度抽样评估通报的问题和全院年度工作安排,该院每年都要制定统筹各方、重点突出、方法灵活、注重实效的年度《检务督察工作要点》,成立以纪检组长为督察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检务督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全面开展督察工作,强化了检务督察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领导,形成了常态化的督察工作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要节点、重大案件和重要部署等,全部实施“项目化”督察管理,专门制定督察方案,成立督察小组,通过采取全程、全部、全面督察的办法实时开展督察,对督察结果建立了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跟踪问责机制。二是在督察方式方法上,在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抽查与电话检查相结合、自行督察与配合上级院督察相结合、普遍督察与重点督察相结合、常规性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的基础上,善于区分不同督察事项和内容,综合运用听、看、查、访、谈等多种手段,灵活开展督察活动,确保取得更好的督察效果。

二、强化问题导向,推进常态督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努力下沉督察力量,通过“三个深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一是坚持深入群众。延伸督察触觉,拓宽督察视野,经常采取暗访的方法,深入乡镇、辖区街道、居(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进行调查走访,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了解发案单位、当事人、举报人对本院执法办案过程中执行纪律禁令和办案质量的意见,侧面了解和掌握有关督察信息。二是坚持深入干警。督察组成员分组分包全院各部门,对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开展不定时抽查,确保督察范围和督察时间全覆盖。每周汇总督察情况,发布督察通报,确保督察情况及时反馈。三是坚持深入个案。加强对办案安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实时督察,通过文书审查、现场检查、工作备案审查、软件监控等方式,规范全程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纠正不规范执法现象。

三、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督察实效。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该院检务督察工作一以贯之的目标和追求。在督察中,该院一是注重督察结果向成果的转化。如在开展督察中发现有个别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后,及时监督并协助机关支部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检查考核办法》;在发现个别干警身上存在工作作风不踏实、工作效率不高的情况后,及时制定出台了《林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约谈制度》;在发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是降低检察公信力,产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原因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检察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追责办法》和《落实“两个规定”实施细则》等。二是注重督察结果向效能转化。在对督察结果实行报告、通报及跟踪问效制度的基础上,为确保督察效果,该院还尤其注重督察结果的运用,对所有督察事项全部实行了“一督察一考核”的督察管理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或个人年终整体工作情况挂钩,与评优选先挂钩,树立督察权威,增强督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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