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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娃子”一夜之间疯狂盗窃香烟59条获刑7个月

(本网讯 陈晶记者 李帅)2015年11月26日凌晨,男子李林窜至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某超市”,盗取店内玉溪、娇子等品牌香烟59条以及现金人民币32元,后经南充市嘉陵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香烟价值7852.21元。

2015年12月25日晚,李林在某砂锅店外被民警抓住。其后,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林明犯盗窃罪,于2016年3月30日向嘉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林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884.21元,数额较大,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

最终,被告人李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赔被害人7884.21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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