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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之祸有溺有纵 不当之欲是毒是害

福王之祸有溺有纵   不当之欲是毒是害

【老子论道】

老子关注人的欲望,既希望统治者能节制自己的欲望,更希望统治者能使民无知无欲,达到无为而治。其核心思想是“为腹不为目”,“不见可欲”,“为无为,则无不治”。

我们可以从君王要明辨欲望、节制自己的欲望、控制百姓的欲望这三角度来体会。

关于君王要明辨欲望并节制自己的欲望,老子是这样论述的:“五色令人耳目,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聘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防,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意思是:色彩缤纷的世界令人眼花缭乱,喧嚣嘈杂的乐音使人听觉失灵,五花八门的美食使人罹患口疾,骑马射猎使人神智狂乱,珍贵之物使人行为失德,所以圣人但求吃饱穿暖而不应追逐声色之欲。

老子是这样论述控制百姓的欲望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为无为,则无不治”。意思是:不崇尚贤才,就不会争名夺利,不重视珍宝,就不会有人沦为盗贼,不展示诱发贪欲的东西,人心就不会被扰乱。只要遵循这种无为的原则,就没有治不好的地方。

【世间藏道】

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生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正月初五,母郑贵妃侍宠,欲立其为太子,引起了万历一朝最激烈的政治事件“国本之争”,为此,万历皇帝荒废朝政以示抗议。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神宗在重压之下不得不让步,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朱常洵为福王。

虽然朱常洵只是福王,但万历皇帝却倾足了满腔的热情,福王的婚礼,万历皇帝为他花了三十万两银子,后来万历皇帝又命令在福王洛阳的封地为他建造王府,工程还未竣工,已用银二十八万两。同是儿子,万历对太子和福王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到崇祯帝时,朱常洵地位近尊,所爱唯有妇女、歌舞,终日闭阁酌饮醇酒。秦中流贼四起,河南遭大旱、蝗灾,人们互相残食,民间混乱不堪。都说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攻破洛阳。相传,在福王府,起义军将福王朱常洵和王府的一只梅花鹿杀了,放到同一口大铁锅里烹煮,之后,几千士兵将这道大菜—“福禄(鹿)羹”分而食之。福王朱常洵死后,崇祯赐谥曰“忠”。

福王之祸源于父亲的溺爱和放纵,最终却因自己沉溺酒色、挥霍无度而造成。如果福王有一颗爱民之心,能不奢侈腐化,会节制一些自己的欲望,也就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了。

【旗手之道】

欲望有恰当和不当之分,二者界限明晰,衡量欲望是否恰当,标准有三:是否超过限度?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将违规违法?

诸如希望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家庭幸福、工作顺利、获得尊重、劳有所得、社会平等、建功立业、为民谋福等,皆属恰当之欲,人皆应有,理应为之努力奋斗。

二者又能互相转化,恰当之欲得不到有效控制,进一步膨胀,就渐变成了不当之欲,故人人皆应节欲。节欲之法也有三:不过度迷恋本属正常的事物;不心存不切自身实际的需求;不去做行之将违规违法的事情。

名、利、权是产生不当之欲的根源,不当之欲是人腐化变质和违法犯罪的温床,贪污腐败和违法犯罪又是社会之毒瘤。割除或减少这一毒瘤对社会的危害,个人之策是“明是非、节欲望”;社会之策是“倡良好生活方式,营和谐社会氛围”;国家之策是“兴国学之教育,树正确之信仰”;制度之策是“政法分开,独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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