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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解读无人机云系统三大运营商

随着U-Cloud、U-care无人机云系统被民航局批准试运行,无人机监管进入“云” 监管时代,基于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将为空域安全和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使监管者确保飞行安全,使用户和大众飞行放心。

独家解读无人机云系统三大运营商

无人机云系统三大运营商,我不说话只是来看看/图 来源网络

2016年3月4日,U-Cloud正式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的运行批文,有效期两年,成为首家获得民航局批准的无人机云系统,运营主体是中国 AOPA。

2016年4月20日,U-Care同样获得试运行批文,有效期两年,运营主体是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此外,大疆创新也于去年11月推出的无人机飞行安全系统GEO,首先在北美和欧洲地区投入使用,定位于全球飞行安全系统。据悉,为了适应国内监管政策,大疆或将推出针对国内市场的遥控航空器安全管理服务系统。

有人将这三家云监管系统比喻为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也存在覆盖面、资费、功能开发等方面的不同,同时还涉及到通航领域限飞/禁飞区、申报流程等方面的监管。

那这三大云监管系统到底哪个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对于需要接入的无人机企业,也就是利益相关方来说,主要从三个维度来看:价格(接入成本)、申报流程是否快捷便利、受到法律政策的干扰是否较小。当然,这里不能忽略中国式人情往来和体制的力量。

基础套餐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三大系统的共同功能,也就是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里是怎么说的。

U-Cloud系统目前在一般地区可主动监视4-150公斤(北上广等大城市则涵盖1.5公斤以上)的民用无人机。在U-Cloud中注册为普通用户的企业或个人不能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因为有些注册为高级用户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选择不让普通用户看到他。不过监管部门均属于高级用户,可以看到所有接入的用户。

U-Care则完全参照空管运行系统标准开发,除了无人机与驾驶员管理、飞行计划和服务管理、航空资料大数据等基本功能。在地图使用、飞行计划审批和空域监管上结合了我国的空域资源管理现状,在系统中直接预留了与军民航空管监视系统的接口,支持与国内大多数主流空管业务系统对接。目前系统中企业客户PC端目前仅对部分企业开放,由于系统还未进驻军民航空管部门等监管部门,暂时不受理客户实际飞行计划。

大疆创新无人机云系统名为Geospatial Environment Online (GEO) ,由位于美国加州的地理空间数据公司AirMap提供数据支持。目前只为大疆创新无人机产品的用户实时提供有关所在区域的飞行限制和安全提示等信息,比如监狱、发电站等已被FAA规定为限制飞行的地区,不过GEO系统中标出的限飞或禁飞区域基本上是以机场为主。

增值服务

上述规定是无人机云系统的基本功:监测运行情况、为客户提供空域申请信息服务等。但要想留住无人机企业的心,光有基础框架是不足以满足用户的需求的。增值服务是各家的杀手锏,没有谁强谁弱,只有“适合就是最好”的。我们就来说说这三家的侧重:

U-Cloud:除了能够快速报批飞行计划外,U-Cloud今后的主要作用不仅局限于监管各类型民用无人机,而是基于个人/企业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开发应用。中国AOPA执行秘书长柯玉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U-Cloud将对飞行数据进行云存储,打造成国内最全的无人机数据库,基于大数据开发各种线上APP,针对不同的领域应用,比如农业、电力、测绘、公安等。”

U-Care:开发了免费(或付费)的云存储空间,用于存储用户航拍数据(图像、影像)、无人机作业(飞行)航迹数据、历史飞行计划、飞行计划再编等功能;飞行数据开发以及其它社交、娱乐等功能(具体暂未可知);图像、影像编辑工具、分享等;接收处理机载端发送的遇险、求救等告警信息,并将告警信息分级分类转发至军民航、公安、消防、医疗等相应部门。

GEO:目前主打国际路线,首先在北美和欧洲地区投入使用,而全球其他地区现阶段将继续使用大疆以“限飞区”为基础的现有安全体系,只更新机场数据。大疆创新近期推出了新的自我拦截软件系统“地理空间环境在线”,可以防止大疆无人机飞入禁飞区。据悉,大疆创新以后可能会把GEO开放给其他商家。

都没有提到要信息共享

云技术下的无人机即时空管服务,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无人机飞行计划报备、情报、飞行数据监视、告警等服务和信息,无人机飞行时所有动作变化,包括航迹、高度、速度、位置、航向等都会被实时纳入云数据库并存储。

三家各有侧重,各有优势,但在《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15.1.5】部分提到的“建立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分享机制,建立与其他无人机云提供商的关键数据共享机制”,并没有在相关报道中看到。

民用无人机行业刚刚起步,市场还有待开发和玩耍,“蛋糕”很大,要允许存在竞争,只有在竞争中才能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更好地促进行业发展。

云监管所面临的问题

虽然无人机空管系统在技术上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目前,我国乃至全球的无人机空管系统都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问题:

1.通信技术不成熟,低空监视难度较大。移动蜂窝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较好的通信方式,可是却有着明显的弊端。如果在地面站上加装蜂窝移动网络芯片,可能会造成控制链路的失效,且不利于两架无人机之间的避让。如果在无人机上安装蜂窝移动网络芯片,由于信号4G基站的覆盖范围有限,可能会造成无人机的失联。

2.缺乏可靠的感知规避技术。根据感知方式的不同,感知规避技术可以分为合作型和非合作型两大类。合作型,意味着所有飞行器可通过共同的通信链路共享信息。非合作,则表示飞行器彼此不通信,只能采用主动检测的方法。

空中交通告警和防撞系统(TCAS)和短距离(ADS-B)设备属于合作型感知探测设备,可直接获取装载同类设备的目标飞机的飞行信息,但必须依靠通信链路且探测目标受限。雷达、光电探测等属于非合作型传感器,能够主动感知到周围的物体,但其精度、计算能力和轨迹预测能力还有待提高,且探测能力易受到无人机姿态的影响,可能会造成盲区。

3.不同设备的技术特点差异大,制定统一标准难。例如,无人机的规避能力不一,不利于安全间隔标准的制定。因此如何协调好不同设备能力的无人机和有人机,如何根据不同的空域来进行安排,是一个棘手的难题。

在“互联网+”的时代,“云监管”技术或许比较容易突破,但在管理层面上,如何让利益相关方接受,如何将其纳入体系之内,以及在商业化运作下政府如何进行安全认证,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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