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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检察院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近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青羊区院作为四川省保护知识产权代表被邀请参会。会上,青羊院办理的邹某、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向青羊院颁发奖牌。该案同时还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邹某、邹某某侵犯著作权案系一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青羊院在办案中克服知识局限,着重学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伯尔尼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妥善做好出庭准备,主动迎接庭审挑战。 2015年12月,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判处邹某、邹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行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庄严承诺。同时该案的成功办理必将有效遏制开设“私服”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计算机软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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