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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档案:龙门建县历史根源考究(深度解读,值得收藏分享)

520年前,明弘治九年,公元1496年,龙门县建立,“割增城之西林、平康、金牛三都,民版十一里以为邑,析博罗地益之,设县治于七星冈”。这是历代公认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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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元年(1851)《龙门县志》关于龙门建县记载

对设县的理由,龙门县现存最早的县志、清康熙六年(1667)《龙门县志》称,“县建于明孝宗九年间。初从化、程乡(今梅州)诸路寇起,与蓝瀵(即南昆山)、帽子各峒民,纠连梗化。地属增城,相距二百余里,远莫能制。寇平始置县。”清咸丰元年(1851)的《龙门县志》也称“龙门县之设,因弘治五年,从化盗起,结山峒之民,啸聚其间,险阻辽阔而不可治,督臣始建议置县控扼要冲,九年乃俞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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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六年(1667)《龙门县志》记载龙门设县由来

对龙门设县的历史根源,历代修志者都有定调,为“寇起”、“盗起”。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寇”与“盗”?揆诸历史,有两个根源促使了龙门建县,一为矿民起义,二为瑶民起义。

明孝宗的年号为弘治,是明代第十位皇帝,在位18年。他的父亲明宪宗在位期间风流荒唐,怠于政事,朝政佞幸所持,加深了政治的黑暗腐败,其中土地兼并比以前更加发展,流民问题越来越严重,引发了荆襄地区的流民起义。明孝宗即位后,采取了一些革新措施,他斥逐奸邪,同时,积极提拔贤能之士,形成了“朝多君子”的盛况。由于明孝宗对政治积弊的匡救,朝内政治相对清平,社会矛盾有所缓和,农民起义也较少发生,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因此,明孝宗被旧史家称为“中兴之令主”,这一时期也被称为“弘治中兴”。

龙门于明弘治九年建制,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镇压如火如荼的矿民起义和瑶民起义,以加强对山区要冲的统治。重新梳理明弘治朝的历程,可以知道,龙门设县,是“弘治中兴”背景下岭南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调整,没有龙门设县后带来的地方稳定,“弘治中兴”或会大打折扣。

当然了,明清两代,龙门民间起义或暴动,龙门社会在乱与安中交替前进,这是社会形态使然。再回眸过去动乱,无疑是对当下和平之珍惜。

根源一:矿民起义

明朝中叶,土地的兼并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农民们纷纷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地主和官府征收的田租皇粮以及苛捐杂税极其沉重,民生艰难,许多失地少地的农民以及无业贫民,离乡别井、另谋生计。有些人到偏僻地方开荒种地,有些人来到荒无人烟之地开采铁矿、开炉铸铁。

龙门铁矿集中在铁岗、南昆山、地派一带,其中又以铁岗为最。铁岗位于南昆山下,这里自古以来是人迹罕至之处。清康熙六年《龙门县志》卷五“物产篇”附录的《铁炉说》称,“山峒中有石可以冶铁,故岗以铁得名也。其地界从化,联蜈蚣、蓝瀵、帽子诸峰,为人踪罕到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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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六年《龙门县志》中《铁炉说》

采矿冶铁者来自四面八方,人数越来越多。面对严酷的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为了生存,也为了逃避官府和土豪的管辖,铸铁者不畏艰难险阻,聚集到“人迹罕到之地”自谋生计,他们不用缴纳“国赋皇粮”,不耕田种地,属性近似小手工业者,但他们来自于农民,同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血肉联系。

明政府一直控制矿场的规模和人数,嘉靖《广东通志初稿》明确规定韶州、惠州两府的矿场“每处止许一炉,多不过五十人”。但在官府鞭长莫及的山区矿场,每一炉却多达近千人。博罗明代大儒张萱在《西园闻见录》提到这一现象,矿主“召集四方无赖之徒来彼间冶铁,每一炉多至五七百人”。一旦有人牵头起义,人数众多的矿民势必一呼百应,声势浩大。

铁岗、南昆山一带新的生产方式和“无政府主义”状态,在习惯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思维的当朝统治者来说,自然成为是眼中的沙粒,官府严禁民众自发采矿冶铁,同时也想将其纳入管理,于是官民冲突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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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事略”中,记载了前县前后矿民暴动情况。

官府将矿民目为“山寇”、“匪”、“奸”。“明孝宗弘治初未置龙门,山寇因采铁起,西北一路,多东莞、新会之匪。东南—路,多程乡、海丰之奸。依山鼓铸,争利相哄,西北掩东南而杀之。踞蓝瀵、帽子峰、七坑等处,西林之民附焉,遂成大乱。”(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卷十六“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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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事略”中,记载了明清鼎革之际暴动情况。

这说明,明弘治初年,龙门县未建之时,来采矿冶铁的多是外地人,后来连龙门西林本地穷人也加入了,统治者认为“大乱”来,于是开始镇压。

果然,明弘治“四年(1492),总督秦纮奏请用兵,命帅府苗某督兵进剿。贼预设伏于牛井朗中,兵至伏发,苗帅与一参军一游击俱死之。”(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卷十六“事略”)轻敌冒进的明官兵,出师不利,万万进入山峒不久,就中了“草寇”的埋伏,三个将领命丧山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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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事略”中,记载了前县前后矿民暴动情况。

次年,明宏治五年,明兵再次行动,“守备王守忠献策,募乡勇。詹村人戴琳与弟琼,率勇士应募,身为前导,官兵随之,大捷,连捣贼十七寨,生擒贼首茹白须、何跳墙、邓福寿、高任子、江天青等,斩首数千。余党窜山谷,寇平。”

当时的冲突异常激烈。史料记载,增城上龙门巡检司巡检李太于明弘治五年上任,“时从化盗起、纠连山峒,烽火遍野。太智勇过人,毅然以捍御自任。见乡人各缮垣墙以自固计,太集众谕曰:‘御寇于门墙,此守涸辙耳,所活几何?守也,不如战也!’……(李太)遂率乡勇以战,自晨至午,杀贼百余,贼败走,乘胜追逐数十里。贼恨太甚,越日率众来袭。太力御之,终以众寡不敌,为贼所害。(李太妻子)陈曰:‘公死吾何生,为义誓不辱。’即自缢死。”

“寇平”之后,龙门开始进入“建县治”的议事议程,明弘治五年,“督臣始建议置县控扼要冲,九年乃俞其请。”明弘治九年建县时,乡人思念李太之勇,建祠以祀。

根源二:瑶民起义

龙门建县的另一重要历史根源,是瑶民起义。

史料显示,隋唐以来,“荆蛮”南下,至宋代,广东瑶族以西江流域为中心,分布及其辽阔。《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称,“广东十郡,惟雷、琼距海,余皆多山,瑶壮峒僚丛焉”。原岭南百越之地,其时形成了“无山不有瑶”的壮势。增城、龙门诸地因其地域居中,历史上汉、瑶、壮、畲族或犬牙交错、集散无常,或驰骋交融、生息出没。

《龙门蓝田瑶族调查》记载,直至明初,今从化、龙门、番禺、增城一带的“蛮”、“峒僚”、“瑶峒”,在政治、经济上已积聚了一定力量,以至被历代皇朝视为洪水猛兽,惊叹“地域险阻,远莫能制”,史册中曾连篇累牍地记述当地“寇”、“贼”连年蠢起,官府不断用兵镇压的史实。

当时,番禺、增城两地的瑶民、壮民在上建(今龙门蓝田)瑶族首领谭观福等人的领导下,举行起义。相传,谭观福身高八尺,胸围丈二,手有钩脚有挠,力量超人,武艺超群,还能飞善走,攀山越岭如履平地。因他勇于为民众主持公道,饱受压迫的瑶族人民都很拥戴他。

明弘治元年(1488),增城土豪劣绅和官兵大规模袭扰瑶山(今蓝田寒山),烧杀劫掠,无所不为。瑶民们忍无可忍,推举谭观福为首领,进行起义,义旗一举,本地的瑶民和邻县的壮族群起响应,屡次打败当地官兵,还惩治了贪官恶霸。

“弘治元年,峒瑶谭观福恃险为乱。”(清光绪《广州府志》)明统治者闻报大惊,称谭观福为“盗”、“作乱”,遂派兵“逃剿”。一个姓石的带先头部队“精兵”千人进山,企图血洗瑶山。谭观福早有准备,率瑶民设下埋伏,当明官兵进入包围圈时,“瑶长技在强弩药矢,发无不中,中则立毙。”(民国《增城县志》)瑶民发射毒箭大量杀伤明官兵后,冲杀过去,全歼明官兵。(1987年《龙门文史》第2期《瑶民起义》)。

谭观福率领的起义,沉重打击了明朝统治,明朝政府调集诸路兵马,用强大兵力对瑶民和壮族人民实行残酷的大屠杀,“斩首数千”,才把起义镇压下去。

为加强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统治,明朝于弘治二年(1489)析番禺等地创建从化县,弘治九年又从增城县划出部分地区另建龙门县。由此可见,龙门县的建立与当地的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至今,蓝田瑶族乡仍流传着众多有关瑶族英雄潭观福的传说故事,蓝田瑶民在石马山脚设庙祭祀谭观福,并且不断神化,尊称他为“谭仙公”,世代供奉。

民间冶铁止于清初

龙门建县后,“盗贼渐息”,实际上,这只是短暂的平息。从明中叶到明末李自成起义前,龙门境内的官民冲突,主要是矿民与官府的对抗。

明弘治十年(1497)十二月,龙门县建立次年,“广州知府林泮奉总督檄,会同总兵征蓝瀵诸山洞蛮人,入其穴,擒渠贼歼之。”然而,在此后,终明一代,矿民起义不断。

明弘治五年和十年的两次大屠杀,均未能把矿民赶尽杀绝。54年后,明“嘉靖三十年(1551),奸商开炉煽铁,聚众数百。未儿,散而为盗,流劫乡村。”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水源、长吉贼发,蜈蚣、蓝瀵、帽子峰诸盗党遂倚附为乱,势益猖獗。”这次起源于新丰的动乱,在龙门逐渐发展成为更大规模的邓廷凤起义,附近的农民纷纷加入,“聚党数千为乱”。四年后,明政府派广西镇将到龙门援剿,“出奇制胜,大破贼,擒贼首邓廷凤斩之,俘戮无算,余党复逃匿山峒间。”

明隆庆元年(1567),“长宁(今新丰)水源寇起,峒贼复乱,聚党千余。”明政府调集龙门、增城、从化、河源等地官兵,分道并进,“铁岗义勇黄茂光散财募勇士亲为向导,冲锋破贼,官兵乘势而上,遂擒贼首刘四德、潘善兴等,余党悉平。茂光亦战殁。”仅此一役,“自是数十年,龙邑稍安。”

明天启元年(1621),“复开炉鼓铸,寇乱如故。”“四年,贼首姚亚七、叶明、林明就、陈长脚等各聚党数百,剽掠乡村。明政府派兵配合增城、龙门的地主武装“团练”进攻,崇祯初渐次剿灭,上述起义首领先后被杀,“余党伏匿山峒间”。不过,崇祯“十二年、十七年,更两次开炉,而倡乱如故。”

实际上,明代龙门境内的官民冲突不断,这与统治者和部分民众的利益没有调和有关,另外,与龙门的地理位置也分不开的。明万历年间龙门知县林宪曾在《平陵蓝瀵议》中分析到,“平陵接博罗长宁河源,一聚而属四县;蓝瀵东连铁岗、高明、上建、水源,荒山远郭,盗贼出没,逃亡渊薮。”也就是,龙门县东面与西北面,都是容易聚众动乱,县城腹背受胁。

具体到明代龙门矿民起义,为何屡禁不止?原因是官商勾结、矿民生活艰难。据明末清初顾炎武所著的《天下郡国利病书》记载:“龙门抵界,所在产有铁矿……四方无赖一时蝇集,未几潜出为盗,商不能禁,既而转炽,胁商人以接济,遂合蓝徒炭党四行劫掠,铁场遂为盗薮。”

另外,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经过多次矿民起义被平息、“龙邑稍安”期间,“有好利商人告饷开冶,督府行从龙会议,时龙门令陈阳惑于商人之计,本县前令卢慰曾力争之不能得,遂以铁山归龙门。”(清康熙《从化县志》)此后,受商人之惑的龙门县令果然“听其开冶”,官商勾结,最终使得局面不可控制。

有鉴于明代矿民起义屡禁不止,清政府开始考虑在边远山区实施禁止民间采铁,清统治者认为,“煽铁,实煽乱也”,民间冶铁业带来的税收,远远不够日后用于镇压矿民起义的军费。清康熙六年《龙门县志》称“冶铁,一蜗蝇微利耳,非庄山之铜可以富国也。及招寇乱,竭数年财赋而不偿其一,试之而一弊,再试之而再弊。……煽铁,实煽乱也。渔水畊山,牵牛服贾,何事不可以营富?后之君子,即太平日久,四境无虞,亦当切鉴前弊,无以鼓铸为事矣。”于是,到“顺治十八年(1661)秋,商仍告承设炉,逾年因不轨窃发而止。”

在禁止民间采铁的同时,清政府对官方铁炉给予保护与扶持,减免征税,清咸丰元年《龙门县志》载“铁炉五座,一在庙子角(南昆山),一在大麻埔,一在白梅峒,一在低冚,一在羊陂,一在三坑,每座征银五十三两,均于乾隆间详请豁除。”

看来,从清顺治十八年(1661)开始,官府动真格了,铁岗、南昆山自从告别了民间冶铁的历史。矿民动乱,才得以消失。

明清鼎革21年大暴乱

因“寇”而立的龙门县,在明清两代,“寇”、“匪”等侵扰不断,乱与安交替。

据古县志记载,从明弘治九年(1496)建县至清咸丰四年(1854)的三百五十多年间,官民冲突有二十五次之多,揭竿而起的农民、矿民、饥民、瑶民等等,每次少则几百人,多则上万,起义者或者暴动者还多次攻占县城,杀死县官,其中两次高峰期是在明清鼎革之际和太平军起义之际。这里面有朝代更替带来的动乱,也有民众的正义表达,更有高山深箐、民失教化后集结为寇的荒唐。

明末清初,龙门谭天池、罗从天、沈章龙、李培芳等人的起义影响巨大。

明崇祯十七年(1644),明朝大厦将倾,龙门天气异常,古县志称,“春,白燕筑巢于城东门,淫雨两月,燕忽自陨。”当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领导起义队伍攻陷北京,崇祯帝自缢于故宫景山。原来修志者用天气变化暗喻“变天”。到了“三月二十八日,晨曦照耀,至午骤雨狂风、大雹,寒甚,樵夫行人多冻死,七月二十一日,有红云在西北山边,望之如一血山。”龙门当年天气,相当反常。

闻京师陷落,龙门“洞贼四起,武举谭天池领守备札,欲乘机作乱,纠山贼老虎哥、马过河等数数千,于十二月初六日围城,水陆梗绝。知县白为衮不得己出库金千两求和,贼受金不去。时岁贡戴光震避乱增城,闻之,即诉增城令林明顺,飞报大宪告急。巡按王化澄委益纪姚生文、参将严诰赴援,于二十七日破城解围。贼党窜入路溪,渠魁未歼,罗从天结寨牛迳,沈章龙结寨沈村,邵靖权结寨第七屯,李培芳、易昌、唐隆结寨塔岭下。贼焰自此愈炽。时寇盗充斥乡村,劫掠无虚日。”

清廷入主中原后,为稳定统治,出兵扫荡各地敌对势力。清顺治三年(1646)十二月,总督佟养甲、提督李成栋下广州,“民多归顺,洞贼顽梗如故。”次年,龙门知县林之秀申请委剿谭天池,不料走漏风声,谭天池密遣人三杀驿卒。“谭天池遂通贼首林国瑞等率党二十股,于四月二十九日围城,陷之,系知县林之秀、教谕蓝奋兴,杀典史汪熊。被俘生员谭六经大叫曰:‘朝廷命官,不可轻杀!’语未竟,贼从旁刃之,城遂为所据。”

谭天池等占领龙门县城达一年之久,到至清朝无法命人到县治上任,所谓“寇乱频仍,即县官亦不免缺略矣”。

清顺治五年(1648),提督李成栋领兵进剿,由惠州至龙门,“贼闻风悉道,擒潭天池等诛之,人心大悦。”然而,两年后,清顺治七年(1650)六月二十三日,罗从天、沈章龙、邵靖权等,复率众围攻县城,杀了代理知县林启吕。十二月二日,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入广州,命令守备张善统兵五百,同新任知县方以宁一道到龙门平乱。

次年,知县方以宁以寇盗未靖请两藩用兵征剿,塔岭下、路溪、鳌溪等处的易昌、唐隆、李培芳、罗从天、邵靖权等斩之,惟沈章龙未获。“余党奔入羊矢坑,勾引邻邑汤舜、张子隆等,纠党数千,盘踞永清西水。贼党益众,散居茅岗、张村、第九屯、路溪、第七屯等处,肆行劫掠。”

到清康熙四年(1665),“各洞贼啸聚,里民逃窜他境不敢归。知县杨熚申请委剿。”次月,清兵进剿路溪、茅岗、陈禾洞等处,杨熚悬重赏鼓励士卒,“杀贼首王裔登等,仍传檄招抚,贼众感泣,悉归服。”六月二十一日,“西水、羊矢坑贼首汤舜、张子隆等纠连寨头、大坑各洞贼七百余,流劫长宁、翁源,四围震动。总督卢崇峻、提督杨遇明委副将赵升云,于七月二十四日,领兵至县。知县杨熚前导,身先士卒,深入险阻。二十五日,与贼战,计斩贼首汤舜、张子隆等数十人。”此后差不多一个月,双方进行拉锯战,在八月二十三日,“贼鼓噪而出,官军迎战甚力,斩贼首沈章龙、钟日富等十余人,杀贼众五百人,乘胜直捣其穴,贼党千余尽歼。”

自此,滥觞于明清鼎革之际的一场民众大暴乱,在历时21年后,最终熄灭。

清咸丰年间“红巾军”暴动

此后,进入清中晚期,龙门偶有动乱,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太平天国运动。

清嘉庆七年(1802),博罗县天地会首领陈四(绰号烂屐四)四处谋乱,蔓延龙门、河源、长宁等县附近乡村,恣意剽掠。陈四密约龙门县天地会潘亚稳、黄塞鼻等聚集千余人于龙华石塘,拟于当年中秋节起义攻龙门县城。龙门监生李珍于八月十二日率壮丁赴石塘焚剿,黄塞鼻被擒,陈四起义计划未成。

3年后,清嘉庆十年(1805)正月二十日,新丰陈传俊、关亚孻率民兵至地派,地派乡民响应跟随,共千余人围攻县城。二十三日,龙门守备胡佐朝率兵千余人守城,民兵至城下,守兵用大炮轰击,关亚褥等40余人被俘,其余潜往地派,二十六日,广州知府福明、参将张汝翯领兵至县,并领兵往地派搜捕,陈传俊等亦被俘。

到了道光三十年(1850)十一月二十六日,新丰民兵周亚华等数百人,由从化吕田进入地派、蓝田一带活动,龙门知县侯荣封令把总沙振龙等率兵到蓝田与周亚华激战,互有伤亡。周亚华听闻副将赵如胜统兵万余人将至,遂于当年十二月初五日返回新丰。十二月初七日,赵如胜率兵到地派,数日后经蓝田往新丰进剿。

清咸丰元年(1851)一月十一日,广东花县人洪秀全在广西桂平金田村率众起义,建国号“太平天国”,点燃了农民起义烽火。当年七月,龙门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红巾军”农民起义,在南昆山邹新兰、高六、平陵洪亚先、刘观秀等领导下,七天内参加暴动的农民达万余人,于八日围攻县城,遭到知县乔应庚率领的守城官兵的炮击,牺牲十多个起义农民。因不能把县城攻下,“红巾军”分两路由青溪撤回平陵和由左潭撤回南昆山。

清咸丰四年(1854)秋天,“红巾军”再次将龙门县城包围,十天后,于七月二十八日在把县城攻陷,知县乔应庚服毒而亡,其妻女也一同殉难,典史杨宣等被杀。占领县城一个多月后,各乡地主团练武装集中向县城反扑,“红巾军”于九月六日撤出县城。当年十一月,左潭王志胜、罗亚庭领导起义农民数千人到铁岗、左潭集结,拟再攻占县城。继任知县朱燮派县城土豪梁应元、陈安邦等率领地主武装一千多兵勇,计划到土湖堵截,他们刚到土湖立足未定,即被起义农民迎头痛击,梁应元、陈安邦、廖英华、郑红轮等领兵土豪均被击毙。

在这数年期间,龙门的农民暴动此起彼伏,博罗、增城、河源、从化、新丰等邻县的起义农民也来龙门策应。

清中晚期,清皇朝的江山摇晃,它的政权逐渐走入死胡同。清宣统三年(1911)十月二十七日晚上,同盟会会员王慎堂(麻榨人)、王百宸(正果人)组成增城、龙门两县联合民军营,一举光复增城,随即挥师北上,龙门亦告光复。

次年,公元1921年元旦,民国鼎新,封建帝制时代的起义或者暴动,正式远离龙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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