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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撞人案被告重新鉴定,距上次结果公布已8个月,慢工请出细活

宝马撞人案被告重新鉴定,距上次结果公布已8个月,慢工请出细活

南京法院准予对宝马撞人案被告进行重新鉴定。距上次鉴定结果公布8个月,等来了许多人在网上呼吁的重新鉴定。

据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5月9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对南京“宝马车撞人”案被告人王季进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

此前的2015年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南京交警”发布了6月20日南京“宝马车撞人案”中,宝马车司机王某的精神状态司法鉴定结果。结果称,王某“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旋即引爆网络,十几小时后,该微博下的评论就达1万余条。当然,质疑的声音居多——为什么偏偏是“作案时”?

从6月21日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到9月6日公布司法鉴定结果,两个多月时间,并没有换来网络舆论的认可。其中的原因很明确。肇事嫌疑人王季进驾宝马车,以195km/小时的速度超速行驶,拦腰撞断一辆马自达后,又与另外两车相撞,导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警方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这些元素组合在一起,要想获得公众认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针对网友的疑问,南京官方回应宝马撞人案鉴定9大疑问,包括“有没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这个病?”“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做精神疾病鉴定?”“为何时隔两个月才得出鉴定结果?”“南京脑科医院是否有鉴定资格?如何鉴定的?”“嫌疑人在鉴定过程中会不会说谎?”“鉴定结果对量刑会产生什么影响?”“为何用‘作案时’来描述事故?”,等等。官方的回应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并没有完全消除公众的疑虑。比如,受害方律师团认为,出具精神鉴定报告的南京脑科医院,本身即为王季进此前接受治疗的医院。“我们认为,在鉴定中,南京脑科医院应当回避。”

因而,8个月后,法院决定重新鉴定,其价值和作用不言而喻。

上次,警方于2015年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南京脑科医院是南京地区最为权威的鉴定机构。本次,法院决定并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被告人王季进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重新鉴定。“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是一家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机构,2010年被遴选为十家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上次是警方根据嫌疑人的异常表现、家属的申请和检察院要求,决定委托权威机构对嫌疑人进行精神鉴定。本次是,法院依法受理了被害人近亲属的申请。两次司法鉴定,相关各方均没有缺位。还要指出的是,根据相关规定,鉴定机构由司法机关指定。重新鉴定由北京的机构进行,应该说,没有遗憾。

正如有关专家所言,如果嫌疑人确实是精神障碍导致犯罪,他的权利应该依法受到保护,但同时,受害人家属的权利也应得到维护,不能偏重某一方。

上次鉴定结果出来后,有许多人在网上询问,能不能重新鉴定?如今,南京法院准予对宝马撞人案被告进行重新鉴定,顺应了公众的期待。该案历经近一年后,仍未开庭审理,足见相关方面慎之又慎。但愿,慢工能出细活。希望重新鉴定结果出来后,能够消除公众的疑虑,让司法鉴定深入人心,让法律深入人心。(千龙网香山评论专职评论员 倪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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