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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检察院依法监督销毁一批涉案假药

近日,洋浦检察院联合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销毁一批涉案假药,积极打击开发区内食品药品犯罪。

2014年4月4日,洋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张某经营的某商行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扣押相关药品29种共计105瓶,价值人民币8261元。经鉴定,该批药品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属于假药。2014年6月17日,洋浦检察院依法向洋浦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月24日洋浦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后张某不服,上诉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1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4月15日,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在洋浦海踢村海边石坑联合对涉案假药进行了销毁,洋浦检察院派员参加并对销毁假药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从立案监督开始,洋浦检察院始终对“张某销售假药案”持续关注,该案的一审、二审该院都及时向公安机关、审理法院了解有关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该院表示,将继续保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为净化区内食药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刘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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