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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 | 下月起可提公积金付物业费

本报讯(记者 芳旭)住房公积金除了贷款买房外,可付房租、可大病医疗,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生活,近日,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出利好消息:从6月1日起,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3000元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2016年的物业费,账户余额不足的,以账户余额为限。

西宁 | 下月起可提公积金付物业费

15万职工已用公积金付物业费

去年11月以来,集中办理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好消息,为不少市民解了燃眉之急。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近3000家单位的15万名职工集中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共支付物业费4.29亿元。但是,由于单位统一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出现了时间滞后、拖延等问题。

个人可提取公积金付物业费

为了避免单位统一提取物业费业务时出现的问题,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对支付物业费业务进行了多项调整。究竟进行了哪些方面的调整?记者采访了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

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一:提取方式

现状: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虽然方便了市民,但是提取方式按照单位统一办理,如果出现个别人员不愿意提取的情况,就会大大延迟其他市民提取的进程。

调整方案:此次公积金中心调整了提取方式,由以前的单位统一提取改为职工个人提取,避免了单位延迟、滞后发放的问题。

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二:提取办法

现状:很多市民因不清楚住房公积金办理的具体地点和办理方式,来来回回要跑好几趟才能办结完,极大地影响了提取公积金的效率和进程。

调整方案:目前,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搭建了系统平台,增加了相应的业务模块,配备了终端业务设备。增加了3处业务办理网点,符合条件的市本级缴存职工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储蓄卡,到西宁住房公积金市本级业务大厅和城北业务受理点(小桥大街105号,农行城北支行旁)以及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酒店旁)任一网点办理;青藏铁路缴存职工和大通、湟中、湟源缴存职工,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网点办理。持工、农、中、建四家银行储蓄卡的,提取资金可实时到账。

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三:提取时间

现状:不掌握好提取时间,市民往往就会在支付物业费的关键时候,遇到公积金办理时限卡壳的问题,所以,了解提取时间是最关键的。

调整方案:与2015年相比,2016年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提前半年开始办理,便于缴存职工合理安排个人时间,避免出现排队、拥挤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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