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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近两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75件

5月13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透露,2014年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275件1412人,有效遏制了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

针对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问题,山东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履行检察职能,重点开展打击和预防校园暴力工作,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山东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处长栾驭介绍,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态势,该省检察院近日专门发出通知,将对该类案件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今后,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欺骗、组织未成年人等侵犯学生利益以及扰乱教学环境秩序等犯罪活动,依法快速办理各类校园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

目前,校园犯罪率偏高,校园暴力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该省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依法快速办理各类校园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分析类案,深入查找校园安全漏洞,剖析犯罪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在此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严厉打击成年人引诱、胁迫、欺骗、组织未成年人等侵犯学生利益以及扰乱教学环境秩序等犯罪活动。积极构筑校园犯罪社会化防控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促进在校生犯罪防控社会一体化格局的形成。

据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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