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酒虫: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酒虫,不同于其他寄生于人体的虫类,有两种之分。

一种名叫酒魔,被其寄生的人,闻酒即醉。据晚唐冯贽《云仙杂记》引《玄山记》记载:

唐代宗朝宰相元载不能饮酒,宴会之时,任百官用什么方法来劝他喝酒,他都说自己只要鼻子闻到酒气就会醉。其中有一人对他说:“这有办法治疗。”于是取针挑元载的鼻子,挑出一条青色的虫子,状如小蛇,该人说:“此酒魔也,闻酒即畏之,去之何患?”元载在这一天,就喝了一斗酒。过了五天,酒量又加了一倍。

酒虫: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然而,唐人及以其后人诗作里出现“酒魔”二字,却都是指善饮甚至是酗酒的意思,如白居易《斋戒》云:“酒魔降伏终须尽,诗债填还亦欲平。”说得其实是要戒掉酒瘾的意思。另一种酒虫则与寄生元载身上的酒魔相反,能令寄生之人酗酒成狂。北宋陈正敏《遁斋闲览》有酒虫一则:

镇阳有一位士人嗜酒,每天都要喝数斗酒,如果过了中午,酒兴一起,那就根本停止不住,把个家业都喝得一干二净。有一晚士人大醉,呕吐出一物,像舌头一样,初看的时候上面没有任何孔窍。但到了士人平常开喝的时间,舌头上忽然出现许多孔窍,像嘴一纷纷张动着。士人的家人用酒浇这怪物,立马被它喝了,于是把此虫扔到烈火中,士人从此非常厌恶饮酒。

这种酒虫,形状之怪异,真能令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忘而生畏。南宋洪迈《夷坚志•丁志》卷十六也有“酒虫”一则,所载酒虫与之颇为相似,也是密集恐惧症不愿见到的:

齐州士曹席进孺招其好友秀张彬为西席。张彬嗜酒,每晚一定要放数升酒在床角,以备夜饮。一天晚上忘了备酒了,到了半夜,大渴难耐,又无处求酒,始而忿怒烦闷,呼叫躁动不已,过了一会儿忽然呕吐起来,吐出一物在地上。因为灯可以照明,张彬倦极而卧,好睡到天亮。学生们见老师还未起床,都来探视,发现床下有一肉块,如肝形状,但颜色是黄色,此物如蜂巢一样,有许多小口,还在微微张动。拿酒浇它,此虫喝得唧唧有声。大伙都认为这是张彬酗酒的原凶,就把它扔到火里给烧死了,而张彬从此不复饮酒。

这里的酒虫形状如肝,极是有意思——酒能伤肝,因酗酒得酒精肝再发展成肝硬化,不但是肝变成黄色,连整个人都会各种黄(眼睛发黄、皮肤发黄等等)。而据研究表明人类拥有饮酒基因的时间可远溯到一千万年前,那么我们可以相信,酒虫也应当在那时起便寄生于人体内,并且繁衍不息。

酒虫: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国人之好酒,其渊源也长,故天朝自有记录以来,对酒都是点赞的居多。在新莽一朝担任羲和(即大司农)一职的鲁匡甚至说:“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祝福,扶衰养病,百福之会(《汉书•食货志下》)。”将酒的重要性说得无以复加。其外给酒点赞的不知其数,倒是像东晋葛洪在《抱朴子•酒诫》里大批特批,说“夫酒醴之近味, 生病之毒物, 无毫分之细益, 有丘山之巨损, 君子以之败德, 小人以之速罪, 耽之惑之, 鲜不及祸”,接下来排比铺陈,将人喝高以后的丑态说个淋漓尽致的,反倒是一小撮人。

但在酒诞生之初,就有更为有力且权威的指责。世传造酒始于仪狄,《战国策•魏策二》云,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之时,请鲁共公举觞劝酒,鲁共公于是说了一篇颇长的祝酒辞,讲了四个历史段子,来告诫魏婴不可沉湎于四种足以灭国亡家的爱好。第一个历史段子就是:“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远)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当然,这个历史段子无法考证真实性,《战国策》记录的多是纵横家言,不但本身真伪互掺,且纵横家们为了游说之有力,也经常托古说事,这位夏太祖的名言是否是后人伪托,也难说得紧。即便是真的,这“酗酒亡国”煌煌御言也管不得大用,夏朝末造,夏桀之失国,其一大恶便是与宠妃妹喜、宫女饮酒无度,无有休时。这是古代史家“酗酒失邦”论里的最早案例。

夏后有商,而殷商之失国,就更与酗酒有关,史家说殷人普遍的酗酒,纣王造酒池肉林,作长夜之饮,不过是集大成者。也就是说殷朝有酒恶,是从上纣王到下面百官小吏一起喝出来的,大家身上都有酒虫作怪,不止只纣王一个人喝昏了头。所以姬周代商,鉴于前辙,周公旦便作了限酒令《酒诰》,大说特说殷商亡于酒,告诫大伙不可酗酒,详细规定了哪些场合可以饮酒,甚至说出对于聚众饮酒的人,统统给抓到帝都去,择其罪重者杀之又杀的话。然而正可见周人也都是被酒虫寄生的,周摄政的《酒诰》颁行下来的结果,估计也就是大伙儿抬头背《酒诰》,低头饮佳酿,道一声“大周万万年”也就是了,周人的好酒就未必在殷人之下。这《酒诰》能管到的大概只是些酒虫不屑寄生的氓隶了。

酒虫: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而除非到了无法承受,人们从未想过驱逐酒虫,自然也是有原因的。蒲公《聊斋志异•酒虫》说,长山有位刘某,身体肥硕,嗜饮,独饮都能喝一瓮。家有三百亩田,一半用来种黍,酿酒享受,但家里却反而非常富有,没有被喝穷。后来有一番僧见了,说他身有奇疾,用了个法子从他腹内钓出一条酒虫来,此虫“赤肉长三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这条酒虫被番僧要了去,说“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原来被酒虫喝掉的酒还能吐出来,真所谓“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但刘某虽然从此恶酒如仇,却身体日渐消受,生活日渐贫困,最后闹得饮食不济,成为贫困户。

照此说来,有酒虫者富,无酒虫者贫,难怪自古迄今,许多官人前仆后继,纷纷牺牲在酒桌上,成为“酒精考验”者,大概都是不愿舍弃腹中酒虫,不能罢饮的原故了。

酒虫:喝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作者:卫扶离。好读书,好志异,好怪谈,好手工,在妖怪学研究生的道路上努力着。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