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西安律师起诉西安市食药监局今开庭 结果局长未到庭

西安律师起诉西安市食药监局今开庭 结果局长未到庭

吃早餐后发生呕吐,举报后认为食药监局在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上延误调查时机,存在行政不及时作为,西安律师段万金将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诉至法院。日前,华商报对此进行了报道。6月17日该案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

西安市食药监局未如期举证 带错材料

没想到,庭审刚刚开始就休庭了。开庭后,按照程序核对西安市食药监局出庭人员身份,对方拿错了委托手续,带的是另外一个案子的相关材料。而且截止开庭时,法院并未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和相关证据。经征得原告同意,法庭休庭等待被告送来委托手续。被告提出证据一并提交,法官表示已超过15天规定期限,无法受理。

20分钟后,继续开庭,核对出庭人员身份,被告西安市食药监局代理人是一位律师和普通工作人员,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提出异议,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出庭。但西安市食药监局负责人没有到庭,也没有证据证明其不能出庭,所以对方出庭人员不符合法定要求。

对此被告解释说局长在外面检查工作,原告认为这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不能出庭的理由,由于原告的态度坚决,法庭决定再次休庭,另行择期开庭。如果西安市食药监局负责人届时仍不能出庭,应当提供证据说明。

“休庭时,法官说事情也不大,问我可不可以调解。”段万金告诉华商报记者,他觉得事情虽小,象征意义巨大,持续稳健的用点滴努力推动国家法治进程,是每个人的责任,律师更是任重而道远。希望下次开庭西安市食药监局局长能够依法出庭应诉,切实把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落到实处。

案件回放:双方对“及时”理解不一致

4月7日一早,段万金在西安一家肉夹馍店花12元吃了一个肉夹馍、喝了一杯豆浆,回到办公室后发生呕吐。当日上午他进行举报并获受理。次日,他才接到食药监部门的电话回复,称已前往调查,但看到店名与举报中反映的店名有一字之差,需另行举报才能再次受理。4月12日,他再次致电食药监部门,获知对方已前往调查,查阅进货记录和生产日期后,没有发现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段万金认为,我国法律要求行政机关不仅要作为,而且要积极迅速作为,尤其是治安、食品安全等案件,如果不及时调查,证据可能灭失,食药监局的行为属于不及时作为。

而受理段万金投诉的雁塔区食药监局曲江新区所工作人员称,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对于举报线索应“及时调查核实”,他们第一天接到投诉,第二天调查,不是大面积的食源性安全隐患,并不算不及时。对于这条举报线索的处理已履行了相应职责。

华商记者 杜鹃

西安律师起诉西安市食药监局今开庭 结果局长未到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