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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离婚后孩子判给母亲 却被父亲带到济南生活

齐鲁网烟台6月20日讯(通讯员 刘国军 记者 卢伟霞)法院判决孩子跟随亲生母亲生活,孩子的父亲却将孩子带到济南生活。日前,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执行人员经过不懈地努力,最终将孩子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2014年,芝罘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与李某离婚,婚生子由母亲李某抚养。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没有将孩子交给李某,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张家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王某,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到庭。张家润和书记员王艺林曾多次到王某居住地查找,都没有找到,遂依法将王某列入被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后来,执行人员了解到,王某已经卖掉烟台的房产,搬回济南随父母生活。孩子的爷爷、奶奶都是退休干部,经济条件比较好。孩子在济南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济南一所知名幼儿园上学,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申请执行人李某性格比较偏激,多次要求拘留被执行人,曾扬言若法院不帮把孩子要回来,自己将死在法院。执行人员张家润先后打了几十个电话,不厌其烦做孩子爷爷、奶奶工作,督促他们履行法律义务。孩子的奶奶曾专门来到法院,张家润从亲情讲到法律,耐心做孩子奶奶的工作,孩子奶奶答应回济南考虑一下。

最终,王某答应履行法律义务。由于孩子长期与王某生活在一起,对李某比较陌生,事前,王某哄孩子说到烟台跟妈妈生活两天,并买了孩子喜欢的玩具。日前,王某将孩子带到法院,5岁的孩子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仍无忧无虑玩爸爸给买的玩具。半个小时后,李某来到法院,两年多未见孩子的李某,一见到孩子,便将孩子抱在怀中,亲吻孩子。孩子对妈妈有些生份,一个劲躲避妈妈的亲吻。站在一旁的王某一一向李某叮嘱孩子爱吃什么饭,喝什么奶奶,有什么生活习惯。执行人员在一旁默默叮嘱李某与孩子好好相处,尽快修复母子关系。一起棘手的抚育权纠纷案件,最终被执行人员经过努力执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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