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中国统计局: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 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

中国国家统计局周二(7月2日)宣布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并相应修订1952年以来的GDP数据。整体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相应增加,但增速受影响较校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

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周二刊登新闻稿表示,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统计局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就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回答称,“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各年GDP总量的增加幅度呈上升趋势,年平均增加幅度为1.06%。”

改革后,由于历年的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对GDP增速的影响较校从近十年的数据来看,改革后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

以2015年为例,改革后GDP总量增加8,798亿元人民币,增幅为1.3%;扣除价格影响后,GDP实际增长速度提高0.04个百分点。2015年GDP增速仍为6.9%。

在谈到对今年上半年GDP核算的影响时,统计局称,“由于各个季度亦均有研发活动,因此每个季度GDP总量也相应有所增加;从今年一季度的修订结果看,GDP总量增加1.3%左右,二季度将继续使用新的核算方法。”

从增长速度看,由于研发支出增长速度比GDP增长速度相对快一些,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理论上GDP增长速度将有所上调。但是,由于研发支出占GDP比重很小,研发支出与GDP的增速差异并不大,因此其对GDP增速的影响十分有限。

在对GDP结构影响方面,统计据表示,“改革后GDP最终使用结构有所变化。如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减少766亿元,资本形成总额增加9,564亿元;而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1.6%、45.0%和3.4%,分别比改革前变化-0.77、0.82和-0.04个百分点。”

新闻稿并指出,目前中国GDP核算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即各省(区、市)的GDP数据由各省(区、市)统计局核算,因此这次推出的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暂在国家层面实施。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