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与扶贫干部吃饭 村组长回家途中撞路边柴火堆身亡

事发镇巴县碾子镇,下乡精准扶贫时村民家吃饭,四人喝掉一瓶白酒。

本是下乡精准扶贫,却在走访的贫困户家就餐,扶贫干部与村小组长喝掉一瓶白酒后,各自骑摩托车离开。未料,小组长回家途中,竟撞向路边一木柴堆,被一根尖树枝戳透胸口身亡。

与扶贫干部吃饭 村组长回家途中撞路边柴火堆身亡

事发

贫困户家中吃饭后

村组长撞上树杈亡

今年40岁的李明亮,是镇巴县碾子镇新庙村新庙组的小组长,他家所在的新庙村是个典型的贫困小山村。

7月2日,他6时许就起床准备出门,临出门时,他还给17岁的大儿子交代:“一会我跟扶贫干部下乡精准扶贫,你一定要照看好弟弟。”李明亮的大儿子已经上高二,而小儿子今年刚10岁,平时比较调皮。年迈的爷爷奶奶根本无法照顾,因此他特意叮嘱了大儿子。

李明亮的邻居毛成刚说,当天下午12时49分,他突然接到亲戚的电话说,“李明亮出事了,赶紧通知家属来。”随后,他赶紧拨通了李明亮妻子的电话,说个大概后,他就骑着摩托车往事发现场赶。

“当时路边围了很多人,人已经不行了,地上有一大滩血迹。”毛成刚说,事发地是距离村委会不到2公里的一处马路边,当时李明亮躺在地上,胸口和地上全是血迹,而摩托车插进了路边一堆木柴堆。

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看到,事发现场为一户村民家门前的村道旁,道路不足7米宽,路边还堆放着一堆树枝,并不宽的马路被占去了一部分;木柴堆中,几个被砍掉树冠的杨树,枝杈尖尖地、突兀地伸向马路。

毛成刚说,这条路是村委会到镇上的必经之路,而事发当天,李明亮就是骑着摩托车从村委会回家,途径此处时,直直地撞向木材堆,竟被一根伸出的尖树枝戳中胸口,当场身亡。“刚好也是个拐弯处,这堆被削尖的树枝也很危险。”毛成刚说,事发后,他的这名亲戚第一时间发现了李明亮,并迅速报了120和110,没想到120赶到现场时,他早已没有了生命体征。

而李明亮的妻弟周从军说,事发前,李明亮和包村扶贫干部曾走访了5家重点贫困户,还在一户贫困户家中就餐、喝酒,回家途中就发生了意外。“他都骑了几十年摩托车了,这条路也是他经常走的,如果不是喝酒,可能也不会出事。”周从军说。

调查

事发前下乡精准扶贫

贫困户家中喝过白酒

与扶贫干部吃饭 村组长回家途中撞路边柴火堆身亡

周从军说,李明亮当天陪同下乡精准扶贫的包村干部,正是镇巴县疾控中心下派村里的扶贫第一书记周大旭。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镇巴县碾子镇新庙村是典型的贫困山村,从去年起,镇巴县疾控中心就与新庙村结成了“一对一”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对子。尤其是今年以来,镇巴县疾控中心还曾派出18名工作人员与新庙村37户贫困户结成了“一对一”的扶贫对子,实施对口帮扶。

而今年61岁的周大旭,正是镇巴县疾控中心派驻新庙村的扶贫第一书记。村民唐春值说,2日上午10时许,村小组长李明亮和第一书记周大旭一同来到了他家,对他家如何脱贫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束后,他顺口问了李明亮一句:“你们吃没吃饭?”

“李明亮说,还没吃,看在我家吃饭方便不方便。”唐春值说,“我就说,没啥方便不方便,要吃我就让人做。”而当时,他家正在盖房,他和工人们已经吃过饭准备上工,看小组长有意在家吃饭,他就赶紧让负责做饭的妹妹炒了几个菜。席间,他还拿出了一瓶“贵州原浆”白酒。

没有推辞,李明亮和周大旭便在帮扶的重点贫困户唐春值家中一同就餐、喝酒。“期间我们都没劝酒,周书记和李明亮喝的比较多,一人有二三两。”唐春值说,由于还要上工,他和妹妹便只陪着喝了一点。

5日,华商报记者在唐春值家看到,喝完的白酒空瓶还摆放在屋角边,这是一斤装的52度白酒。据唐春值说,这瓶酒是他存下招待人的,价格约几十元。

唐春值说,吃完饭后,李明亮和周大旭便骑着摩托车到村委会汇报工作。他们从村委会出来后,各自骑着摩托车离开,李明亮回家途中发生意外。

警方

村民家中吃饭

事发前曾饮酒

华商报记者调查时,镇巴县公安局碾子派出所民警也在李明亮曾走访的5家贫困户家中进行调查。

与扶贫干部吃饭 村组长回家途中撞路边柴火堆身亡

“当天我们就给周大旭做过笔录,他承认当天在村民家吃饭并喝了酒。”一位民警说,他们目前对事发前后经过进行调查,协助镇上和交警部门处理善后事宜。

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碾子镇政府,一位负责人说,2日中午12时许,他们接到新庙村村支书电话报告,反映该村新庙组组长李明光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已无生命体征。

随后,镇政府立即派包村干部和派出所民警一同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后,他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在家属到镇政府反映情况期间,他们还耐心做好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

“周大旭确实是新庙村的扶贫第一书记,从去年7月就已经到村上驻点扶贫了。”这位负责人说,今年61岁的周大旭为镇巴县疾控中心结核病科一名普通干部,他们之前也多次开会要求,干部下乡一定要注意安全,“减少饮酒”,没想到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我们要求,工作时间尽量不要饮酒,但我们不可能挨个人看着。他们上班时间喝酒属于他们的个人行,发生任何意外,都是他们自己承担。”这位负责人说,因此周大旭的行为,也属于个人行为,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而根据这位负责人提供的一份《镇巴县选派第一书记到村工作管理考核办法》显示,第一书记由中省市相关部门单位下派,县委统筹安排到村,镇(街办)单位研究任命。

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以镇(街办)单位和村党支部为主,派出单位配合;第一书记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到任职村;必须服从当地镇(街办)党委、政府(办事处)领导。同时,第一书记必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自觉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迎来送往,不准向基层群众提任何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不准赌博和公款娱乐等。

*对话当事人:

村民非常热情,所以就喝了酒

5日,华商报记者也见到了周大旭,他说,对于李明亮的事他也非常悲痛,但他认为,发生这样的意外和当天喝酒并没有关系。

华商报:事发当天,你和李明亮到村民家是做什么?

周大旭:我们去了5户重点贫困户家进行精准扶贫,到唐春值家的时候,他就问我们吃饭没有,李明亮说没吃,然后就给我们做饭,期间我们喝了一瓶白酒,我和主人家喝的多点,李明亮喝的少。

华商报:上班时间,在重点贫困户家吃饭、喝酒,你觉得合适吗?

周大旭:肯定不合适,但到了村里,村民都非常热情,你要不喝一点,他们就会说看不起他,所以有时也没办法。

华商报:你觉得李明亮的意外,和喝酒有关系吗?

周大旭:和中午喝酒没关系。

华商报:回过头来看这件事,你有啥感受?

周大旭:对于他遭受这样的意外,我感到很悲痛。

与扶贫干部吃饭 村组长回家途中撞路边柴火堆身亡

*律师说法

村干部工作后身亡,算不算工伤?

周从军说,姐夫当天因工作才下乡,中途虽然喝了酒,但是在回家途中发生意外的,因此属于工作时间,应该按照工伤对待。但碾子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李明亮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村民选出来的村小组组长,因此并不符合要求。

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而我国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对象是“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村干部不属于上述对象范围,因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村干部是由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伤和工伤保险,主要是针对企业、个体经营户和民办非公企业这三类用人单位,并不包括基层组织,因此在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之下,村干部因村里公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事故。

而村干部在执行村里事务时受到损害,现阶段只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作为索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该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镇巴县疾控中心和碾子镇政府到新庙村精准扶贫,这是他们的重要工作。”常敏安说,因此,村干部因执行公务受到人身损害,如果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请求村委会、镇政府和镇巴县疾控中心等在受益范围内予以补偿。

常敏安说,这一事件也凸显了我国法律上的一个盲点。“不管如何,村民委员会是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千头万绪的工作,作为这一群体涉及工伤的有关合法权益应该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常敏安呼吁,各地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一些地方政策,以填补法律空白,例如为村干部办理工伤保险等,这在其他地方已有先例。华商记者 周金柱

编辑:解晨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