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穗萝法民二初字第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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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天津鑫民恒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穗萝法民二初字第2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