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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案情回放

张建已经离婚好几年,单身的他长期在外打工,孩子萌萌一直跟奶奶生活,但今年年初,奶奶病逝,6岁大的萌萌无人照看。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同村的李杰快五十了,孤单一人、膝下无子。他提出收养萌萌,承诺供他读书。为了能让孩子步入校园,张建答应下来,两人达成收养协议:

收养协议

张建向李杰支付10万元,由李杰收养张建6岁的孩子萌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随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萌萌来到李家。

1年后,萌萌如期进入学校,没想到的是,上学第一天萌萌将同学打伤,为此李杰赔偿了1万元。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回到家中,李杰将萌萌拎回张建家,并要求张建赔偿该1万元,另外解除收养协议。张建心想萌萌在李家应该不会受到优待了,他同意解除协议,但当初收养时自己出的10万元要悉数返还。但李杰不干了:我养了萌萌一年多,全拿回去,别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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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嘴八舌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萌萌真是太不懂事儿了!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小孩子打闹致伤不算稀奇,李杰养他就应该负责啊,不能说不要就不要。

大司兄说法︱孩子惹事,养父找亲爹要赔偿,这合理吗?

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李杰这是违约,应付违约金!

专家点评

看到这个案情,很多小伙伴一定困惑,这是属于合同法还是收养法呢?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所以,大司兄十分肯定地告诉你:这件事可以在《收养法》里找到答案~

难道说张、李两人不可以通过合同性质的协议来解除这种收养关系?

NONONO!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所以,李杰和张建双方通过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那张建需要赔偿李杰的1万元吗?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据此可知,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李杰为小张的监护人,小张因侵权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1万元应由李杰承担,张建无需赔偿李杰。

张建同意协议解除,李杰应当返还10万元吗?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在本案中,张建根据收养协议的约定向李杰支付了10万元,但该收养协议在一年后就被解除了,李杰取得该10万元所依附的合法依据已经不复存在,10万元当然要还给张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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