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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5 万股,并于2016 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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