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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目标——路畅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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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莱高速淄博段航拍图

我们的目标——路畅人安

帮助驾驶员更换轮胎

我们的目标——路畅人安

民警风采

我们的目标——路畅人安

雨中查车

我们的目标——路畅人安

救治伤员

滨州—莱芜高速公路(简称“滨莱高速”,编号S29),是我省第一条山区高速公路,它贯通鲁中山区,连接滨州、淄博、莱芜三个城市,建设标准为山陵重丘区高速公路,沿线沟谷纵横、地势复杂,地形起伏变化较大。承担滨莱高速淄博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是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对于这支刚刚组建两年多的年轻的公安队伍,人们还不是十分熟悉。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之前是市交警支队的一个大队,2014年从交警分离出来升格为直属市公安局的副处级单位。支队于2014年1月组建,4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按照编制人员为42名干警、65名协警,主要承担着滨莱高速公路淄博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淄博市境内济青北线和南线,则是由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管,并不归他们管辖。

严管是最好的服务 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滨莱高速淄博段是贯穿我市的主干道路,路况复杂、车流量大。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不断上升,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交通拥堵等现象随之剧增,给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队长王兴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每一次赶赴事故现场面对那些残缺的肢体、冲天的火光和撕心裂肺的哭喊,都一次次地坚定着、强化着他们从严管理、从严惩处的执法理念。每一起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每一起严重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是若干家庭的崩塌和心碎,只有减少、杜绝违法行为才能实现少出事故、不堵路、无人员伤亡的工作目标。“所以,严管就是最好的服务,严管就是最大的关爱,这是我们一以贯之、坚定不移的执法理念。我们宁听骂声,不听哭声!”

通过政治建警、文化育警、制度律警、素质强警,支队不断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实现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了一支亲民、爱民、心系民安、规范高效的执法铁军,为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限速测速视频覆盖 科技升级智能管理

淄博高速交警支队根据路况特点,管理模式由“人海战术”向非现场执法模式转变,逐步实现了交通管理警务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实用化的目标。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设跨线LED屏16处,主线卡口36处,收费站拦截卡口6处,观察视频61个。视频监控的全线覆盖,实现了从抓拍单一超速,到集合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大型车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行驶等影响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的多种违法行为的抓拍取证的转变。今年以来,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呈逐月下降的趋势,在提示、引导和传递路况信息、服务群众出行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限速、测速的问题一直深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什么博山段限速是80公里的问题,许多驾驶员特别是新驾驶员,往往表示不理解和不满意。对此,支队相关民警再次做了说明,希望广大驾驶员予以理解:博山收费站以南至与莱芜交界处,原是连接滨博和泰莱高速的过渡路段,为典型的山区高速,多坡道、弯道、隧道、桥梁,路况复杂,其设计最高时速为80公里,超过该速度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故将该路段限速值确定为80公里。

科学布警规范快速 宽严结合处罚有度

为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支队实行24小时勤务科学布警,“四班三运转”,确保全天候路面管控。针对高速公路特点,各项工作始终围绕“快”字展开,全力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

民警长期白天黑夜颠倒,生活无规律,特别在应对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中,全体民警经常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身体严重透支。

出警快速:为达到快速出警的目的,支队推行勤务报告制度,实时掌握民警动态,遇有突发警情,可随时就近调度警力,勤务民警接到指令后,以1分钟1公里的速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出先期处置。

处置快速:为缩短交通拥堵时间,预防次生事故,要求处置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要迅速有效。对于简易程序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对于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做到快速勘查、快速清障、快速恢复交通,将其对群众出行的影响降到最低。

答复快速:为使群众办事零障碍,对待办事群众,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做到事事有效办理,件件快速答复,确保群众满意。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宽严结合、刚柔相济、处罚有度。

支队梳理了3类人员(即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养护施工人员)以及不影响交通安全的12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比如:小型客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内,实习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教育及时整改的,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对安全行车未构成严重影响的等交通违法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原则上只教育,不处罚。

针对“三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停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具有明显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予以顶格惩处。

2014年以来,淄博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4年,集中整治大车占道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先后在德州现场会和淄博推进会上做典型发言。2015年,在全省开展的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中排名第一,全省高速公路队伍建设推进会在淄博召开,听取了他们的经验介绍。2015年3月,被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单位”。2016年3月,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

在跟随巡查采访的路上,面对川流不息的往来车辆,支队长王兴林由衷地告诉记者:“不是有个说法叫‘天下无贼’吗,那么我们的目标就是天下无违章。可能群众从了解到理解到支持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们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如果每一位驾驶人都依法行驶,那么少出事故、不堵路、无人员伤亡的目标就能实现。所以,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违法发现率,力求管辖区违法行为都能被及时发现和查纠。通过我们的严格依法管理,确保辖区高速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让依法行驶的人们在这里享受高速,简而言之四个字——路畅人安!”

记者 李海容 通讯员 孙红梅 王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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