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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0条证明巴中市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出具 看看都有哪些!

9月7日,

根据公安部等12个部门于8月3日联合出台的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从本月起不再出具意见规定的20条证明

这20条证明巴中市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出具 看看都有哪些!

别急!!!

小M君带你瞄一眼

看看是哪些证明不再出具

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的20条事项分为三类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

包括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民族成分、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和户籍所在地住址等9类事项

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户籍信息变更情况

包括户口迁移情况、住址变动情况、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注销户口情况、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等5类事项

公安机关虽有公民个人申报信息登记,但属于其他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的

包括当事人婚姻状况、文化程度、非正常死亡、养老金资格认证、其他单位登记信息与户口信息不一致,个人申请的未登记户口信息核查等6类事项

这20条证明巴中市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出具 看看都有哪些!

别急着走 继续看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何智怎么说

↓↓↓↓↓↓

这20条证明巴中市公安派出所将不再出具 看看都有哪些!

“也就是说,只要是户口本和身份证能体现的信息和关系,都不需要再开证明。无法凭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定证件证明的事项,派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如: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簿未能反映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证明等。”

《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解决过去出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避免了个别单位推诿造成群众跑冤枉路,可以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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