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9月21日
福鼎市检察院宋江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院长王锦熙担任审判长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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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此次公诉的是被告人夏某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经查,2014年年底,被告人夏某某将自己持有的一支土铳卖给他人供打猎使用。2016年3月11日,被告人夏某某被抓获,同时查获夏某某持有另一支土铳。经鉴定,以上两支土铳均为枪支。
检察长入场
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举证质证
宋江荣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论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提出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意见,并当庭开展法制宣传。
被告人当庭认罪
本案,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检察长出庭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业务制度,近年来,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已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