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让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资源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保护生态环境、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成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5年初,经上级批准,蕉城区检察院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突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综合治理,在严惩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上、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上、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源头保护上体现新作为。下面就让我们通过一组通俗易懂的漫画来了解一下更名且扩大职能后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都做些什么吧——
【职能 1】
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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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 2】
落实行政司法衔接机制 开展生态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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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祖国青山绿水
维护家乡美好环境
还需要每个身在宁德的
小伙伴们一起努力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