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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网购需防陷阱 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

水母网12月11日讯(YMG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王健)11月以来,烟台网络投诉案例继续呈上升趋势。记者从蓬莱市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了解到,受理的案例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延迟发货、退货难等问题。“双十一”硝烟尚未散去,“双十二”又如期而至,各大电商平台也将开展新一轮的促销活动,蓬莱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有几种典型的消费陷阱,“双十二”市民网购可需谨慎了。

市民张女士在“双十一”当天购买了某品牌的裤子,当时卖家承诺买满198元再送一条裤子,但她收到货才发现,承诺的赠品不是她选购的样式,张女士和卖家交涉,电商表示赠品是先买先选,张女士选的那一款已经售完了。

“双十一”后“剁手族”开始陆续收到商家发来的商品。但同时,一股退货潮开始涌动,有些人一边拆开快递,一边就开始办理退货。尽管新消法中已经确定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障碍。

鉴于“双十二”、圣诞节和元旦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也将开展新一轮的促销活动,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网购时,应该选择信誉好、知名度高的交易网站。在网购时,应先全面了解商家的活动规则和条件要求,购买商品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需求,在价格上货比三家,避免冲动消费;选购商品时要充分了解商家信息和商品信息,多方核实和比对;面对消费纠纷,建议消费者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客服介入调解、维权,如双方协商不成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消费者购物时应注意收集维权证据,如聊天记录、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为后期维权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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