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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高速免费要由法律作答

救护车该不该交过路费,不能再仅仅凭借高速路的道义自觉,需要法律法规作出可操作性强的明文规定。比如,高速路对抢送病人的救护者要不要收费,要收费又该收多少费、以何种方式收费,是通行一次缴纳一次,还是执行收费累积制,该由病人家属还是救护方缴费、救护车以欺骗方式逃缴过路费该如何处罚……这些问题,法律法规都不能再继续回避。对医疗急救机构与公路方来说,这些问题或许只是经济问题,然而对于患者,却是一个生命攸关的大问题。

载有转院病人、急重危重病人的救护车,应以法律来明确可为之开辟绿色通道。院前医疗急救,保障的是老百姓的基本生命健康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证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质更好地得到彰显。至少可以先收后返,也是一种公益。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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