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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墩子”骗局虽老 可仍然有人上当

12月22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近期审结的一起诈骗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用老骗局“扔墩子”连续作案三起,骗得七千余元,最终两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因为听说过“扔墩子”骗局的方法,无业的阿华和阿东谋划用这个方式骗些钱花。今年4月,两人前往火车站附近,由阿华将一沓形似人民币的冥币丢在路边,故意引起路人小娟的注意。确定小娟看到掉在路边的“钱”后,阿东假装将钱拾起,并向小娟提出把这笔“钱”均分。

没过一会,“失主”阿华返回询问小娟和阿东是否看到自己的钱掉了,在阿东与阿华周旋的间隙,阿东向小娟使眼色,将装有“钱款”的包塞给小娟,并商量换一个分钱的地点,由小娟先去等待。但因为“现金”量巨大,小娟需要出些钱来作担保,在交出1500元担保金后,小娟离开,阿东和阿华也迅速离开现场,将赃款挥霍。

7月和8月,两人在相同地点,用相同方法相继骗取了1000余元和一条价值4000余元的金项链,直到被一名被害人认出报警后,阿东和阿华被抓获。办案法官介绍,此类骗局并不新颖,之所以仍然有人上当,还是人们贪便宜的心理在作祟。

对此,城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华和阿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以诈骗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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