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行动”闪击“老赖” 三千余万欠款被执行
集结出发。
抓捕途中。
宁安市三陵乡红土村一名欠款人(红衣女子)被传。
“老赖”被拘留。
宁安市一名被拘传者(左)当场还钱。
达成和解。
“零点行动”拘留现场。
晨报讯(记者 艾俊良 颜鹏 陈金 栾茜 谌忆龙 首席记者 肖宝平 摄影报道)1月16日晚7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警灯闪烁、警徽威严。30辆警车分列两排,158名执行干警严阵以待。一场现场拘传“老赖”的“零点行动”即将开始。
当天的“零点行动”,是利用远程执行指挥平台的图像实时传送实现远程指挥。此次行动共设立四个执行指挥现场,即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现场,包括市中院、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宁安市、海林市法院;穆棱市法院执行指挥现场;林口县法院执行指挥现场;东宁市法院执行指挥现场。
随着执行组长的一声令下,“零点行动”正式开始,执行干警兵分多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拘传“老赖”行动。
执行干警
拘传“老赖”
在“零点行动”中,本报记者也兵分三路跟随执行干警,奔赴市区、阳明区五林镇及宁安市等地,现场目击拘传“老赖”。
■直击一 有钱打麻将 没钱还贷款
当晚8点05分,宁安市法院的执行干警来到一名“老赖”家中。这名“老赖”姓仲,涉及借款合同纠纷,在为陈某向贷款公司担保借款后,一直没有偿还。2016年9月法院对其做出判决,偿还贷款公司本息65713元钱,但是一直没有履行,并且态度比较蛮横。
当宁安法院的执行干警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时,坐在麻将桌上的仲某有些不知所措,执行干警依法将仲某和陈某两人拘传。 来到法院,两个人才缓过神来,态度随即转变,他们现场筹措了部分欠款,并与贷款公司达成了还款协议。
■直击二 就欠一万元 拖了一年多
对于宁安市的黄某来说,这次“零点行动”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当晚8点15分,执行干警如同神兵天降一般来到其家中,见到执行干警到来,黄某自然心知肚明,没费什么口舌,黄某就跟着执行干警来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
黄某的欠款其实不多,属于劳动合同纠纷,2015年拖欠农民工工钱,当年6月份,法院进行调解,黄某需给付农民工1万元钱,可是每次去催缴态度很好,可就说没钱。当晚被拘传到法院后,黄某找亲属筹钱后,当即就把钱还上了。
■直击三
种烤烟赔了 贷款不归还
宁安市三陵乡新华村的于某从银行贷款进行烤烟种植,却赔了钱,之后始终未将银行的贷款还上。银行多次催缴,但是于某始终不予偿还。当晚10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于某家中,此时他和家人已经睡下,为了不打扰其家人和影响到孩子,执行干警尽量压低声音跟余某交谈,并将于某拘传到宁安市法院。于某的亲戚朋友得知于某被拘传的消息后,也赶紧开车来到法院。大家现场凑了5000元钱进行偿还,于某表示剩下的2万多元钱过了春节就能还上,并与银行达成和解。
■直击四 出手打伤人 就是不赔偿
当晚9点,另一路记者与阳明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到达五林镇五河村,执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了解,谢某某和王某某是妯娌,她们二人及其各自子女共四人将陈某打伤。2016年7月,经阳明区人民法院判决,谢某某等人赔偿陈某4万余元,但谢某某等人拒不执行。2016年9月27日,申请人陈某向阳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晚行动中,执行干警首先来到了被执行人谢某某家,见到谢某某的爱人。经了解,谢某某本人在屋内的卧室,执行干警先是出示了拘传票,但谢某某拒不配合。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干警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谢某某拘传到院进行调查询问。
直接拘留 现场直击
“零点行动”直接拘留现场设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本报另一路记者进行了现场实录。
当晚9点15分,东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朱某带到法院。据了解,2014年执行人孟某因帮助被执行人朱某家盖房子,期间不慎摔伤,产生医药纠纷。法院判决朱某赔偿孟某61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声称没钱而拒绝赔偿。执行干警将朱某带回法院后采取拘传措施,并通知其家属。当晚朱某的儿子主动将1万元赔偿款交到法院,并与孟某达成协议:春节前付清3万,放弃2万1千元。
当晚9点20分,东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史某带到法院。据了解,2016年被执行人史某向执行人贾某借款3万元,期间史某还款给贾某1万1千元,此后拒绝偿还余款。经法院调解后,史某还一直声称自己委屈而拒绝还款。执行干警将史某带回法院采取拘传措施,并通知其家属。随后,史某当场履行1万9千元。
而在“零点行动”中,穆棱市法院执行指挥现场利用远程执行指挥平台,实现执行现场图像实时传送。当晚9点21分,穆棱市法院的执法人员将被执行人刘某带到法院。刘某因其放养的羊吃掉申请人庄稼,产生纠纷被法院判决赔偿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拒绝履行且拒不报告财产。刘某被带到法院后,经过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
晚10点30分,穆棱市法院的执法人员将周某等三名被执行人带到法院。周某在自家地里焚烧玉米秆,造成火势蔓延将邻地申请人家部分林木烧毁,法院判决周某赔偿申请人3万元。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觉得自己冤而拒绝赔偿。执行人员将周某带到法院后,拟采取拘留措施并通知家属后,其岳父主动将3万元赔偿款交到法院。
赔偿款到手,申请人落泪
“这四万多块钱,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啥时候能拿到钱!”1月16日晚,申请人陈某在拿到赔偿款后,眼含热泪向法院的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谢某某等人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案,阳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9日依法判决谢某某等人赔偿陈某四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谢某某等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内容,申请人陈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拿到钱我就能过一个安心年了!”陈某说,执法人员连夜抓“老赖”,让她心里暖暖的,能拿到全部赔偿款,还是要感谢法院,希望社会有更多的诚信。
“零点行动”共执行三千多万欠款
本次“零点行动”共有44名“老赖”被拘留,当场和解案件23起,和解金额3038万元;当场给付32起案件,给付金额为108.51万元;当场共执行99起案件。
据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菲介绍,本次活动,主要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大对目前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力争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职能到位;第二是提高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类媒体平台曝光的频度,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该罚款的必须罚款,该拘留的拘留,充分利用信用惩戒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力度,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的生存空间;三是对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或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充分研究从刑法的角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坚决予以刑事制裁。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在各类媒体平台集中曝光“老赖”,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选出一部分情节比较严重的,集中移送一批拒执的失信被执行人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同时限制一批被执行人出入境,在春节之前集中搞一次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案款的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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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老赖”?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也出现“老赖”。俗话说,“老赖”就是有偿还能力但欠债不还。
通常对“老赖”的强制措施
1、冻结银行账户、存款、收入和养老金;
2、查封拍卖不动产(如房产)或动产(如车辆);
3、作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出行不得乘坐飞机、软卧、高铁等,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限制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法》第八条规定,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
5、向媒体公布失信人名单;
6、司法拘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予以罚款、拘留治理措施:(1)黑名单系统(2)各级法院与银行各分支机构推进网络查控机制,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同实施信用惩戒(3)最高法正在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成员包括已经和最高法签订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备忘录的20余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也会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