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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村民妨碍公务被判刑

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暴力袭警案,依法判处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被告人祁某、王某等11名犯罪分子均系互助县塘川镇坪地村村民。2016年2月13日14时30分,互助县公安局沙塘川派出所接到该村村民王某报警后,民警王某、协警崔某赶到塘川镇坪地村出警。15时40分许,民警准备将当事人宁某带离现场,被告人祁某、王某带头喊叫,煽动群众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告人魏某、王某等人围堵警车,敲打警车窗户、强拉车门,要求民警交出宁某。经民警多次劝说未果,多名群众围观。当日23时许,在祁某、王某等被告人的胁迫下,民警将警车开到该村村委会院内。祁某安排王某等8人看守警车。次日凌晨4时许,互助县公安局抽调警力将上述人员强制带离现场。

互助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祁某、王某等11名村民共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并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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