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开展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综合整治行动
齐鲁网枣庄2月10日讯(枣庄台:张亚伟 牛锵),元宵节将至,每年这时不少市民选择通过在公园、广场放飞“孔明灯”祈福,因燃放“孔明灯”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为消除私自销售、燃放“孔明灯”这一安全隐患,峄城区安监、公安、市场监管、坛山街道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前期,综合整治小组下发了有关通告,积极向全区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
截止目前,组合整治组共检查节日市场有关摊点500余处,查处取缔违规销售“孔明灯”摊点1家,没收“孔明灯”200余个,维护了节日期间安定、祥和、有序的城区环境。
广场上宣传标语
查获的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