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地方领导留言板·山东省留言回复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杨高宇)日前,山东省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的32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你好省领导,给管一下天新泰市天宝镇大东庄村,不依法办事,每年和残疾人要合作医疗一百四十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新泰市天宝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新泰市残联《2017年政府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办理说明》,“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根据2016年12月份前各乡镇(街道)上报名单)凭缴费原始收据予以发放政府资助金。即:重度残疾人个人先缴费,然后凭缴费原始收据及复印件上报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统一汇总上报乡镇(街道)残联,各乡镇(街道)残联审核无误后通过农商银行卡发放资助金。政府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人均资助100元”。大东庄村2017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16年12月30日收缴完毕。大东庄村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收取并上缴相关费用,其中该村重度残疾人员17人亦按该标准执行。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做好全镇残疾人员新农合参保工作,保障残疾人员的正常医疗条件与补贴发放。您如仍有异议,可直接到天宝镇政府或拨打电话05387652210咨询

【网民留言】

我是下岗职工,在泰安惠丰园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要捆绑地下车位?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惠丰园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由泰安市惠安开发公司具体承建,建设资金由惠安开发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筹集,政府承担配套工程50%的建设费用。惠丰园小区共建设经适房1620套、地下车位605个,地下车位是按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和《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鲁建标字[2010]26号)中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地下车位”的标准规定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900201100761号)的批准要求建设的。惠丰园小区地下车位非人防工程,是惠丰园经适房小区的配套设施。惠丰园小区住宅价格和车位价格分别计算,其中经济适用房价格由市物价部门核定,地下车位价格由审计部门审计确定。2015年6月19日,泰安市房管局在泰安日报、泰安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发布了《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公示了惠丰园地下车位价格以及地下车位在满足第一期住户的购买需要后,剩余地下停车位与部分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搭配销售等有关情况。2015年6月29日至7月17日,受理本批经适房申报时,发放了《惠丰园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须知》,请申请家庭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报名申购。在《泰安市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个人声明及授权书中,所有申购家庭成员都已签字并按手印确认充分了解并认可部分房源与地下车位搭配销售等内容。 综上所述,惠丰园小区房源及地下车位与部分房源搭配销售的是通过公示公告的情况下进行销售的。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到泰安市房产管理局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新泰市西张庄镇高孟村,有租地户想再农民地理盖回迁楼,据说手续都跑完了,但是村民还不知道,开发商也不走征地手续,砖也进入场地了,村民不愿意盖,镇里说是民事纠纷,也不管,诉讼老百姓也没钱,也没文化,请问哪个部门能协调、受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新泰市西张庄镇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新泰市西张庄镇高孟村高家庄因村庄内房屋破旧、道路狭窄,大部分房屋闲置,形成了“空心村”。在广泛征求高家庄村民意见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高孟村积极申报搬迁项目,该项目被山东省政府列入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计划。2016年6月27日,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以《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落实项目的通知》(鲁建住字[2016]10号)文件批准该村回迁楼建设项目。现相关部门正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土地预审、规划设计等相关手续办理,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前,尚未进行施工。 下一步,西张庄镇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高孟村回迁楼建设施工手续。待手续完备后,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施工建设。您如仍有疑问,可直接到西张庄镇人民政府或拨打电话05387573982咨询。

【网民留言】

姜书记你好,我是淄博市沂源县悦庄镇中张良村村民,我父亲有我和姐姐两个女儿,姐姐是上门女婿,我结婚后户口没走,在村里有房子,并在村里居住,2016年村里给我分了户,2016年生育二胎户口随我落户,今年村里分了800元过节费,给村民买了3000元保险,分了地,但这些都没有我孩子的,我去村里问过,村书记说我是出嫁女,我孩子不能享受村里待遇,这合理吗?请姜书记为我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沂源县悦庄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中张良村地处悦庄镇驻地以南1.5公里,紧邻S236省道,西接沂源县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近些年,为配合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要求,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村两委为照顾失地农民生活,每年年底会给村民一定的补偿照顾。中张良村结合前几届村两委的做法,在2014年底换届伊始,就召开村民代表会、党员大会,研究确定了享受村民待遇的范围,除嫁入的儿媳和上门女婿外,其余新增加人员均不享受村民待遇。根据您的留言内容,您应为中张良村“外嫁女”,户口一直未外迁,且在本村居住,应该享受村民待遇。您反映的二胎孩子随您落户没有享受村民待遇问题,悦庄镇政府已积极协调村两委重新研究,与您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另外,若您的家庭确实存在困难,建议及时联系悦庄镇民政部门,我们将依法依规及时给您提供帮扶救助。

【网民留言】

淄博市周村区客运中心(长途汽车站)健全便民设施的建议 周村区客运中心(长途汽车站)部分健全便民设施缺失:大厅东头饮水处有饮水机无饮水桶、无一次性纸杯;大厅西头热水器中无热水、龙头生锈。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周村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春节长假期间周村客运中心(长途汽车站)客流量较大,工作人员忙于安全检查、疏导旅客,对便民服务设施的维护管理不到位,给广大乘客造成不便,对此深表歉意。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周村客运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在大厅东侧配备了饮水机、纯净饮用水桶和一次性纸杯,以方便乘客饮水。二是对大厅西侧陈旧的自来水热水器、水龙头进行了拆除。 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在今后的工作中周村客运中心将不断完善和改进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乘车环境。感谢您的建议意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尊敬的姜书记,您好!淄博市张店区金鑫园(除此之外,还有至少3处租房地点)存在疑似传销团伙,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具体情况: 1、住着10几个人,年轻人为主,以周日、周五晚上居住人数最多。他们在本小区还有其他租住的房子。租客自称一家三口搞工程的,却和实际情况大不一样。因为房主是委托中介租房,又不在本地,其他情况他也不清楚。 2、他们打扮时髦,不工作,出门时间十分随意(上午8点40之后,下午3:30之后),家里一直有人留守。居住的人不固定,每2、3天就换一拨新人,只有一两个人常住。虽然住的人很多,但他们都是两三个人一起、分头离开。只有一个人去另外租住地联络。今年过年也不回家,除夕、大年初一和往常一样活动。 3、居委会入户调查,无论如何都敲不开门(他们可能在收拾、销毁传销资料)。居委会来后的当晚他们就全部搬走了,家里留有一个人观察动静,一周以后又全部搬回来。 4、邻居人人自危、意见极大。我们和他们打招呼,他们也不回应,鬼鬼祟祟,警惕性很高。邻居议论起来,觉得他们不是安分守纪的打工者,可能是黄赌毒或传销之类,安全隐患极大。他们在楼道内吸烟、吐痰、乱扔垃圾,从不关楼道门,在室内大声唱歌、讲课、制造巨大噪音,严重扰民!因为他们这些无素质行为,我们楼里至少有两户人家和他们有过冲突! 5、请政府先暗中(他们很警惕,人员较多且分散,请务必先暗中调查)侦查,然后再入户打击。 6、我住楼下,他们人多,动静很大,每天10几个人穿着高跟鞋、硬底鞋走来走去,翻箱倒柜(每天都重新铺床、收床),晚上12点才睡,早上6点多就把我们吵醒了。几次找他们或房东沟通,他们反而动静更大,变本加厉。我孩子小,每次被惊醒,我怕时间长了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影响。我母亲肺癌晚期,在我这里休养,不得已也送回没有暖气的农村老家。试想一下,10几个人冲马桶、洗刷、收拾东西的场面多么恐怖吧!这半年我们被弄得焦头烂额、心力交瘁,今年过年他们也不回去,弄得我们年也没过好。都说“安居乐业”,睡觉都睡不好,每天心情烦闷、不愿回家,何谈乐业! 7、请不要说是“群众举报”才来查处的。他们人多,有几个穷凶极恶之徒,我们都有孩子、老人,怕打击报复,请政府帮助我们稳妥处理!烦请姜书记为我们谋安居之道,救我们于水火之中。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所反映的金鑫园小区出租房内有人员群居扰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情况通报给金鑫园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金鑫园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马上加强巡逻防控,走访摸排相关情况,根据您要求暗中调查的建议,也为了不打草惊蛇更好的掌握有关证据,我们目前正在积极秘密调查中,如发现确有违法犯罪情况,将依法处理和进行严厉打击,请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举报!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祝您一切顺利!

(责编:杨高宇、韩月)

河护栏设置与车辆停放有何联系? 就“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棉花市街元宝湾停车场西一河护栏过低”问题,答复说:停车场以设置护栏不利于车辆停放。请管理部门到现场看看,河护栏设置与车辆停放有何联系?车辆能停在河里?难道周村区的车辆停在河中,真是世界奇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淄博市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河护栏过低问题中所涉及的河道是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元宝湾社区的涿河。2016年,涿河河道整治施工,对此处护栏加固是整治内容之一,但加固护栏的施工工程车必须由河道东侧的元宝湾停车场进入,周村区住建局多次与该停车场负责人沟通协调,停车场负责人均以设置护栏不利于车辆停放为由拒绝施工车辆进入。接到您的留言事项后,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住建局牵头、大街办事处配合进行彻底整改。现前期协调工作已做好,护栏加固工程将于近期施工,并计划于3月底施工完毕。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欢迎对我们的后续工作进行监督!

我村自2009年开始进入旧村改造,至今已经8年了,期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旧居改造任务,最主要的是资金及各项手续问题,望领导给予帮助,让沙埠老百姓早日换上新居!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芝罘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芝罘区只楚街道沙埠村旧居改造安置点因建设单位资金链断裂,致使项目土地流拍、手续不全、工程停工。目前,芝罘区只楚街道、区住建局等有关单位正在协助沙埠居委会正在积极招商融资,同时推进安置点土地摘牌,争取尽早完善项目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工程复工建设。

我是海徐家店烂尾楼的业主,2009年7月份买的楼房,至今为止未交工,买房的凭证还是收据。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海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徐家店商贸城项目位于海阳市徐家店镇驻地,由山东鑫沃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占地面积14.93万平米,总规划建筑面积14.23万平米,于2009年开工。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房屋配套设施未完善等诸多因素使房屋无法通过竣工验收,至今有部分房屋未交付。为此,徐家店镇政府和海阳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推动商贸城房屋及配套设施早日完工。一是为了保障该小区生活用水问题,徐家店镇政府先期垫付资金将自来水管网铺到小区门口,与商贸城自来水管网碰头,纳入全镇自来水供应管网。二是督促项目开发商积极融资,引进新的投资公司,对商贸城小区的绿化、自来水管道等配套设施进行重新规划与建设整改。 对于延期交房及违约金问题,建议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张星镇北坡子村道路规划整改一拖再拖,道路崎岖无法行走,村民怨声载道!农田水利改造也没有实施,既浪费了水资源也没有达到灌溉的目的!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招远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张星镇北坡子村主干道,长度650米,于2013年6月由招远市交通局施工硬化并负责养护。目前,道路出现坑洼不平坦的情况,影响了车辆和群众的出行质量。张星镇人民政府将联系协调招远市交通局及驻地企业招远市金翅岭金矿,尽快筹措资金制定该道路整改规划。 张星镇北坡子村属招金集团金翅岭矿区村,由于金矿矿井抽取地下水,导致北坡子村部分农田无水灌溉。2017年1月,张星镇北坡子村召开村“两委”会议和党员会议研究决定,投资5万元,铺设管道600米,改善农田灌溉问题,项目预计2017年3月底前完工。

我们是烟台市莱州盐务局的离休干部,从2014年4月至今物业费没发,2016年加发1个月基本工资没发,2016年离休干部涨工资没发。希望姜书记为我们做主。把我们该发的钱发给我们。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市盐务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莱州市盐务局加挂莱州市盐业公司牌子,属政企合一单位。现有在职职工33人,离休干部6人,退休人员55人,遗属9人。近年来由于各种历史包袱沉重等客观因素影响,莱州市盐务局基本处于保本经营状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鲁人社发〔2015〕46号和烟人社办发﹝2015﹞49号文件规定:“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自2016年1月起,离休人员相关待遇将不再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渠道由各县市区根据省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社保部门从2016年1月停发离休人员待遇及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对此,莱州市盐务局高度重视,2016年3月16日向莱州市政府递交莱盐﹝2016﹞1号《关于解决盐政执法和离(退)休人员有关经费的请示》,同时,向省、市盐务局进行了汇报。2016年10月17日,莱州市盐务局与机关保险事业处签订借款协议,一次性借款48万余元补发拖欠离休干部1-10月份工资。之后,莱州市盐务局每月以借款形式为离休干部发放工资至2017年1月份。 经了解,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政企分开等)相关政策将于2017年出台。目前,莱州市盐务局尚欠六名离休人员2016年7月份至今的增发基本离休费、2016年第十三个月基础工资和2014年4月份至今的物业补贴(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早已取消,物业补贴在职及退休人员从未发放)。为解决问题,莱州市盐务局已向上级申请了省属特困企业救助,并已将离休人员各项费用明细上报,省财政、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审核中。

我们是烟台市芝罘区通世新城的2000多名业主,我们的房屋于2010年交付使用,至今已经7年多了,一直办不了房产证,整个小区上千的业主,已经多次找开发商交涉,也曾多次向芝罘区房管部门反映过,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据说整个芝罘区还有不少的小区存在这个问题,不知道什么原因,到底是开发商的责任还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真正为民办点实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市国土资源局、烟台市规划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通世新城项目位于芝罘区五区连接路以北,通世路以东,黄务旧村内。2008年至今,烟台市规划局先后多批次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1#-6#、82#-95#、106#、109#、111#、112#-132#、140#、A4#、A8#-A15#、B1#-B10#及部分附属设施,合计建筑面积48万余平方米。2012年,为该项目核发了部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包括1#-6#、82#-95#、106#、109#、111#、112#-132#、140#,合计25万余平方米,其余建筑建设单位未提出竣工规划核实申请。 另,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是依申请启动的事项。因通世新城相关当事人或开发企业未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中心无法了解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无法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烟台市国土部门联系电话0535-6631555、烟台市规划部门0535-6632206进行咨询。

尊敬的姜书记:我是莱阳市吕格庄镇禄格庄村的一名农民,我们村有接近八百户,算是不少的村庄。两千多人口,居然没有一个社区医疗机构。去年我们村的医疗室医生因病去世,至今上级卫生机构再没有委派新的医生到我们村医疗室。现在医疗室的所有设施设备一同被镇卫生院搬走,所以现今村民看病难!岁数大点的村民去镇上看病更是不方便!“看病难”这个话题早已成为大街小巷的焦点。希望政府领导能够为我们村解决看病难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莱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的意见》要求,自2008年起,莱阳市利用4年时间,制定了《莱阳市村卫生室总体建设规划》,通过新建和改扩建使全市村卫生室增加至408处,并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村卫生室标准,村卫生室的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水平基本满足农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 近几年,莱阳市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梯队断层、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日益突出。同时,受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医保政策的影响,村卫生室就诊人次明显减少,基本医疗收入大幅下降,在保障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待遇方面存在很大的压力,村卫生室日常运行、房屋建设、设施设备配备等资金基本无着落,村卫生室发展受到制约。莱阳市吕格庄镇共18个行政村,原规划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14处,现仅有8处村卫生室正常开展工作,在岗乡村医生8名。 下一步,莱阳市将继续加强乡医队伍建设和村卫生室的管理,强化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培养,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各项农村卫生补偿政策,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梁山万恒置业,违规交房。房子在合同约定日期未完工,但不知适合目的,匆忙交房。据调查,并未经梁山县住建局验收就强制交房。希望有相关部门为民做主。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德馨花园已经经过避雷验收、空气检测、自能化检测、节能评审、消防验收等并取得相应的报告,并进行了五方责任主体参加的主体验收,对主体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出具了竣工验收报告,并非无证交房。

在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森泰御城门口,靠近红星路路南边,被乐岛汤泉洗澡(听说消防不合格),打起地桩,多次拨打济宁市市长热线12345,光推诿,没人办理实事。希望给予关注。另济宁乐岛大型汤泉,周六周日,每天进入洗澡人群进入1500人,大部分是儿童,在大型社区下面,设立消防及出口没有明显标志,希望派人下来检查,不要等出了事故,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于12月30日上午安排消防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该单位北侧和东侧出入口设置的地桩和设备影响消防车通行,不能满足4米的规范要求,反映问题属实。针对以上问题,消防部门当场对所在建筑的物业公司济宁森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济宁市乐岛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该单位收到《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整改,于12月30日下午全部整改完毕,并停止营业。2月份,再次对济宁市乐岛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北侧和东侧出入口重新设置地桩,影响疏散和消防车通行。该单位客流量较大,为避免发生事故,消防支队于2月27日对其采取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下一步,消防部门将针对济宁市乐岛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周围存在的消防问题提出行之有效整改方案并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该单位及其周围的消防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网友们对消防工作的支持,消防安全离不开以您为代表的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尊敬的领导,山东济宁梁山县名城新领域欠农民工的血汗钱拖了一个多月了,找政府部门,政府说成立咯工作组到现在都没有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答复,而却工地上没水没电,工人又冷又饿,往父母官出来主持个公道!帮帮我们这个弱势的农民工,我们要回家过年!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此欠薪事件系开发企业无力支付总承包企业江西龙马建设集团工程款所致,共欠农民工工资约500万。县住建局和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公安部门成立联合处理小组赶赴江西上饶江西龙马建设集团对该工程总承包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责成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把江西龙马建设集团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上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全市通报,记入诚信黑名单,终止济宁市内投标资格的处罚。 最终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协调和联合工作组的努力下,开发企业和总承包单位江西龙马建设集团共筹集200多万元,与被欠薪农民工达成协议,按比例进行发放,余款由该工程施工企业打欠条并承诺于2017年5月31日前予以结清,对此,工人也予以认可,春节前工资已发放至工人手中。

您好,姜书记。我是济宁市锦绣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自从2015年7月交房以来,小区一直处在无院墙围栏、无正式电、无暖燃气的情况。盗窃事件屡屡发生,临电隐患重重,暖燃气遥遥无期。开发商违规上房,在交房是要求业主缴纳了水电暖燃的开口费,但是正式配套一直遥遥无期,物业私自收取临电电费并且二期未安装电表,违反物价法规使用水表收取电费,姜书记,请您百忙之中督促济宁的相关主管部门落实民生保障的问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太白湖新区管委会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金城锦绣花园是由济宁金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山东弘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上海复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设计,小区五证齐全,一二期住宅工程均已通过单体工程验收,一期工程于2015年9月交房,二期工程于2016年6月交房。 现在小区路面硬化工程、监控系统、小区内公共照明已完工,投入使用。2017年2月10日交纳了所欠的济宁市供电公司598万元电力工程款,供电配套费用已全部交纳完毕,由于小区红线外高压电源地下通道太白湖区政府并未修通,单电源供电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正在于供电部门商讨解决方案,待确定方案后正式进入安装工作。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无力承担每月20余万的巨额电费,只能向用电的住户根据电表数收取电费,收费标准是参照济宁市普通居民用电电价每度0.5469元。小区暖气、天然气主接口设计由思贤路进入小区,由于该路还未铺设主管道,无法进行供热、供气的管道铺设。金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近期将协调供暖、供气单位商议解决进入小区方案,争取让业主早日用上正式的电、暖、气。

济宁泗水的公车补贴还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发下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泗水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国家实行发放公车车补政策后,泗水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公车车补条件的人员由各镇街、部门上报审批。泗水县县直部门符合公车车补条件的人员从2016年6月正常发放,由于2016年换届年,乡镇人员调整幅度较大,到12月份换届完毕,人员调整才陆续到位。全县考虑人员调整到位后,再对调整后的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车补贴,所以乡镇车补暂时还没有发放到位。2017年2月底,县财政已向镇街符合车补发放条件的人员发放了2016年6月以来的车补补贴。今后,公车补贴将按规定正常发放。

梁山县杰森热力公司供暖不到位,梁山县三角花园法院家属院从22号停止供暖,未说明原因,也未公告,随意停暖,即使供暖也,用户都不满意,请领导彻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三角花园法院家属院因院内供暖管道老化损坏,出现漏水情况,为保障法院家属院四邻供暖户不受影响,因此杰森热力公司对该小区进行停暖、放水,以便于进行维修。目前,法院家属院供暖管道已经修复换新,供暖情况良好。

2016年国家涨工资,任城教体局人为拉大工资差距,初中级与高级悬殊2倍以上,本来就与他们差距大,现在已经2000以上了,可现在工作初中级教师最重,太不公平了。希望领导过问。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6年工资调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62号)文件进行,不存在教体局人为拉大工资差距问题。

姜书记: 济宁市嘉祥县孟姑集镇富华活性炭厂排放毒气,打深水井往地下排污水,周围里老百姓都受灾殃,打过县长热线,经常给县环保局打电话,一直没有很彻底里根治,环保局出工不出力,他们特别是还经常夜里开工,真是逼里老百姓没办法了,我们上万百姓,求姜书记为我们,为周边百姓做主,一定要把污染企业从根本上治理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嘉祥县孟姑集镇富华活性炭厂位于孟姑集镇前杜村南,主要以木炭为原料,装罐密封后,经活化炉高温燃烧、筛选生产活性炭。该企业已于2016年5月2日停产,至今未再进行生产。2016年12月23日,嘉祥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孟姑集政府和孟姑集派出所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全面排查了厂区周围排水沟,未发现有外排废水现象,同时,对其生产设备(两台离心机)进行了查封,监测人员在厂区内水井提取水样一份,经监测ph值为7.62mg/L(国家标准ph值为6—9mg/L)。2017年1月23日,嘉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查封时的封条未动,该企业无生产迹象,并未进行生产。 在下步工作中,嘉祥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尊敬的姜书记您好 济宁市欧隆盛源小区2015年1月份交房给业主,两年了至今小区仍然没有正式电、燃气、暖气、消防能配套设施。业主通过各种渠道向济宁市政府相关部门反映10几次/欧隆盛源小区1700多户几千名业主的生活出现如此大的问题,政府至今没有对开发企业采取任何措施,业主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2016年11月22日晚上突然发生电缆爆炸失火,火苗瞬间直串26楼,幸亏119来的及时,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什么电梯困人是常事,下雨围墙倒塌等,安全隐患太大了,前几天又大面积停电,吓得业主急忙从20几楼往下跑。希望姜书记能够派工作组到济宁市欧隆盛源小区看看,看看业主们生活在什么环境里,希望能督促济宁市解决民生问题。谢谢姜书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宁市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欧隆盛源小区因开发商资金问题,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滞后,给业主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业主多次到欧隆公司和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此问题属购房合同纠纷,按照《信访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可通过诉讼途径处理。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单位,积极协调欧隆公司加紧建设小区相关配套设施,通过前期工作,欧隆盛源小区17栋住宅楼已全部供上自来水;小区道路已完工;路灯已安装完毕;小区监控已完工;小区地下车库相关工程已完成60%;小区绿化已完成80%;小区正式用电正在加紧施工,近期完成。高新区市政建设管理局、柳行街道办事处将继续跟踪协调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目前,欧隆公司已和业主代表建立了相关沟通渠道,如您有其他具体问题需要咨询,可向欧隆公司进行了解,也可向相关业主代表进行咨询。

姜书记,您好。我是济宁市太白湖区锦绣花园小区的业主,最近我们在小区遇到了既让人气愤又让人无奈的事。我们小区是2015年7月交的房,比预计晚了2个月,二期是2016年7月交房,部分业主比预计晚了7个月。开发商违约后不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还在业主提出疑义时殴打业主,并且在交房时逼迫业主签顶违约金抵物业费的协议,不然不让上房。业主违约金普遍在1万2千元左右,2年的物业费1.2*100*2=2400元。并且开发商自己组织了物业,在违约金抵物业的期限内,楼内公摊卫生基本不打扫。小区到现在为止小区院墙完全没有围栏,安全全无保障,小区屡屡失窃。小区基本无绿化,买房时承诺给业主的绿化,小区大门,柏油路成了黄土地,3个大门只剩一个,没夯实就打的水泥路,开发商存在欺诈销售。 小区的临时电一直出问题,配电室还出过火灾,电梯经常发生困人事件,物业公司(开发商开的)今年11月底开始向业主收取临时电费用,并且贴告示说如果不交就断电,不光断个人的,连电梯都断电了,电梯断电时还有业主被困在电梯内,万幸没有人身伤亡。一期业主起码还有电表抄取电费,二期业主没有安装电表,用水表收取电费,业主都不知道物业如何进行计算的,而且电费明显超过实际太多。且不说物业涉嫌转卖电力,就是这样还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姜书记,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一生的积蓄都投入到了这栋房子里面,甚至还背上了20多年的债务。造成小区现在这个样子的原因,还是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缺失,姜书记,请帮帮我们,把配套都落实了吧。如果不行,起码把让我们能够合理的交费。

姜书记,您好。我是济宁市太白湖区锦绣花园小区的业主,我们自2015年7月上房以来一直使用的临时电,交到配套费后正式电,暖燃气灯一直没有配套。今年物业开始收取临时电费,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们也就交了,但是物业使用水表的读数收取电费,根本没有依据,而且业主用水多也不代表用电多,现在我们都不敢用水,生怕欠下巨额电费。 姜书记,我们是普通的百姓,买套房子不容易,而且物业这种行为,我们不认可,我们可以把电费交给国家单位,但是应该有电表,能够知道我们使用了多少电。请您帮帮我们吧。

梁山县火车站内无厕所,乘客进出检查极不方便;站外一厕所周边环境恶劣,不安全; 是一旱厕,脏乱不堪,臭气熏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梁山县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梁山火车站建成20余年,设备设施陈旧,候车室内原有厕所因污物无法排除早已拆除,现候车室内面积狭小,环境密闭,通风不良且无排污管道,为确保旅客候车环境良好,不适宜在室内建厕所。候车室外旱厕由地方群众占用管理,但污物无处排放,既污染环境,又影响了梁山县著名旅游城市的对外形象。在倾听群众呼声,尊重车站管理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已启动可行性研究论证,拟在车站广场增建水冲式公共厕所,或设置售货亭式流动厕所,以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尽快改变梁山站落后形象。

山东省济宁市中泰名城,八年等待遥遥无期,政府不管上房无期,老百姓失望透顶,只求可早日解决,开发商问题不应该由百姓承担,盖房时政府监管不力,售楼停工后称手续有问题,百姓辛苦一辈子只想有个避风港,看着八年烂尾楼,就像自己的辛苦钱放在那里,不能花还没有利息,恳求政府给予解决方案,老百姓还能相信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任城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中泰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理彬,企业相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税务登记、公司开发资质等证件均在市直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开发经营许可证(编号:JFC2011-02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济房开预字[2013]第30号)、土地使用证(济宁国用(2010)第0811100020号)、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82012-R018(补))分别由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城乡规划局颁发。 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期交付商品房;延长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催过在三个月内仍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双方均为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其权利和义务应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