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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沿海严禁捕“鱼宝宝” 情节严重者追究责任

原标题:沿海严禁捕“鱼宝宝”

早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针对沿海出现个别市民在岸边捕鱼捞卵的不文明行为,市城市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维护近海岸线市容秩序 做好鱼卵幼苗孵化成长地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做好近海岸线市容秩序维护工作,保护好沿海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近日,我市城管队员巡查发现沿海一线有大量的鲻鱼籽漂浮,个别市民在岸边捕鱼捞卵,破坏了鱼类生物的繁殖孵化。市城市管理局已向沿海各区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下发了紧急通知。通知要求,有关人员严禁未经许可在沿海水域近海岸边使用网具等方式捕捞鲻鱼、梭鱼等洄游鱼类及其鱼卵、幼苗等各类活动,同时,严禁在上述区域非法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经营收售各种海鲜鱼类等。各区市城市管理合)执法局应加强近海沿岸区域管理和巡查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标志,并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或会同海洋渔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情节严重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刘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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