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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后,你被查验小票了吗?

齐齐哈尔新闻网3月21日讯 (夏莹莹) 在我市各大超市的出口处,顾客的购物小票,多会被“画”上一笔,或加盖超市公章,久而久之,我市超市查验购物小票成了一款不成文的规定,消费者购物后还需向超市工作人员出示购物小票,如今人们也似乎接受了超市的这种“例行检查”。

虽然很多市民以为这是行业规定并不在意,但3月16日,市民高先生同女儿、女婿,在位于龙沙区卜奎南大街的一家超市购物后,在查验小票时,与超市工作人员发生了口角。高先生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不合理,“整洁的一张购物小票,在超市出口处被强行检查,这是商场的特权还是对顾客的不信任?是否存在侵权?”

17日,接到高先生打来的热线电话后,记者来到这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在出口处,一名工作人员手握印章,把守在感应报警器的两边。走到出口处时,一名工作人员示意记者出示小票。“为什么要盖章,有什么用吗?”面对质疑,工作人员一再表示,小票都要盖章。而记者仔细查看,盖在购物小票上的字迹是“谢谢惠顾”。

随后,记者驻足观察,只见多位消费者走出超市,都经过了查验小票这一关。不少顾客已习惯了超市的这种做法,走到出口处,会主动将小票交给工作人员查验。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顾客,该顾客认为超市在出口处安排查小票完全没必要,因为他们每次都不是对着物品看票,仅在票上画一道或是盖章。“出口处都有感应报警器装置,真是多此一举。”还有一些消费者付款过后,拿了小票,就会放到包里或者购物袋内,在过查验购物小票的“关卡”时,常常找上一番,很尴尬。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大多数消费者觉得这是超市运营的一道程序,理解这样的做法;一些消费者认为这种做法很麻烦,完全没有必要,并且有侵犯消费者隐私的嫌疑;一些消费者表示无所谓,反正就检查一下,也不损失什么。

就此,记者咨询了夙生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长菊,胡律师表示,在超市购物后,验证购物小票事件各个商场都常见,其实这样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商家自己的经济利益,对付完款的商品进行查验,表面上感觉没什么,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商品,一旦付款完毕,钱货两清,所购买的商品就已属于其个人。商家在消费者提着已付款的物品出门时,再要求消费者出示购物小票并在小票上盖章、查看购物袋等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属《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当顾客付钱给商家合法取得商品时,商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合同履行完毕。如果不是法定的机关、法定的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要求查验已属于私人的物品。即商家没有权利再以盖章为名,查验顾客付过钱的合法物品。顾客对超市复核查验小票的行为完全有权拒绝或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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