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3月23-24日立案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责令下列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是申报财产。逾期,本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并对其持有的出入境证件予以宣布作废(请注意:即便是履行后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原有出入境证件也无法直接恢复有效,而是需要重新办理证件,后果很严重,请被执行人三思!!!)、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拍卖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拘留被执行人等执行措施。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请参阅:http://shixin.ssfy.gov.cn。联系电话:0595-88617826。
案号 | 当事人|事由 | 执行依据主文 | 执行费 |
(2017)闽0581执1272号 | 申请执行人北京东方美尚品商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拍鞋网(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 | 偿还货款46894.5元 | 603.41 |
(2017)闽0581执1273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富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蔡良标、被执行人许桂蜜、被执行人石狮市创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被申请人石狮市创标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许桂蜜承担连带责任 | 52400.00 |
(2017)闽0581执1274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富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林长沙、被执行人曾倩兰、被执行人林绍东、被执行人林前同借款合同纠纷 | 一、被告林长沙、曾倩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向原告石狮市富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偿还编号为FYGJ2013110124、FYGJ2014020030的《借款合同(个人)》项下借款本金320万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其中300万元自2014年3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2%支付其中20万元自2014年11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林绍东、林前同对被告林长沙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绍东、林前同在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林长沙追偿 | 34400.00 |
(2017)闽0581执1275号 | 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被执行人泉州市福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福建省晋江市富泰皮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蔡福建、被执行人蔡啊兰、被执行人陈吉祥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贷款本金4934452.3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被申请人福建省晋江市富泰皮业有限公司、蔡福建、蔡啊兰、陈吉祥承担连带责任 | 51744.52 |
(2017)闽0581执1276号 | 申请执行人董伦贤、被执行人田火烟、被执行人王丽霞、被执行人柯怡琛、被执行人徐明烟、被执行人邱国勇、被执行人晋江市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被告田火烟确认尚欠原告董伦贤借款本金54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其中240万元的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300万元的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5年5月25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以及原告董伦贤因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被告王丽霞、柯怡琛、徐明烟、邱国勇、晋江市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田火烟的前述债务同意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54425.00 |
(2017)闽0581执1277号 | 申请执行人董伦贤、被执行人田火烟、被执行人柯怡琛、被执行人徐明烟、被执行人邱国勇、被执行人晋江市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本金2577400元,并支付利息(自2017年2月6日起至被申请人偿还全部借款之日止) | 28174.00 |
(2017)闽0581执1278号 | 申请执行人何春华、被执行人谢满发劳务合同纠纷 | 支付工资款45000元 | 575.00 |
(2017)闽0581执1279号 | 申请执行人王银雅、被执行人蔡桂珍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 | 500.00 |
(2017)闽0581执1280号 | 申请执行人许惠芬、被执行人施世界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本金1450000元,并支付利息 | 16900.00 |
(2017)闽0581执1281号 | 申请执行人蔡奕生、被执行人杨春芝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59532元及利息 | 792.98 |
(2017)闽0581执1282号 | 申请执行人蔡奕生、被执行人姜丽培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29009元及利息 | 335.13 |
(2017)闽0581执1283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布莱布建材商行、被执行人徐维焱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货款17280元及利息 | 159.20 |
(2017)闽0581执1284号 | 申请执行人蒋财金、申请执行人林金玉、被执行人广东周记食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石狮庄记餐饮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支付林金玉工资3600元,蒋财金3766元 | 50.00 |
(2017)闽0581执1285号 | 申请执行人范峰、被执行人涂双宝、被执行人谢军英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36000元并支付利息3000元,谢军英承担连带责任 | 485.00 |
(2017)闽0581执1286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高强建材经营部、被执行人龚汉辉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钢材款425674元及利息 | 6285.11 |
(2017)闽0581执1287号 | 申请执行人胡建新、被执行人苏联江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本金80104.22元及利息 | 1101.56 |
(2017)闽0581执1288号 | 申请执行人陈金升、被执行人许友灿、被执行人陈春香、被执行人许友枫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本金1244000元及自2017年3月15日起至实际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许友枫承担连带责任 | 14840.00 |
(2017)闽0581执1289号 | 申请执行人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支行、被执行人陈玲娜、被执行人许维静、被执行人许维怀、被执行人许秀霞借款合同纠纷 | 一、被告陈玲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付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支行借款本金7500000元及截至2017年1月3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457840.12元,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标准计付自2017年1月4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二、若被告陈玲娜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江支行有权以登记于被告许维静、许维怀名下的抵押在原告处的址于石狮市香江路1171、1173、1175、1177(凤里五星11号楼东起第1.2.3.4间)【狮建房权证凤里字第012255号、狮地凤国用(2013)第00020号】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许维静、许维怀、许秀霞应当对被告陈玲娜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许维静、许维怀、许秀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玲娜追偿 | 67189.20 |
(2017)闽0581执1290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三安纺织商行、被执行人郑文胜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132865元及利息 | 1892.97 |
(2017)闽0581执1291号 | 申请执行人陈荣聪、被执行人罗志强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货款133300元及利息 | 1899.5 |
(2017)闽0581执1292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被执行人石狮市福港织造制衣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林友柒、被执行人林茵茵借款合同纠纷 | 一、被告石狮市福港织造制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650万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该款2015年5月1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石狮市福港织造制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石狮中贸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支付律师代理费用3万元。三、被告林友柒、林茵茵对被告石狮市福港织造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林友柒、林茵茵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石狮市福港织造制衣有限公司追偿 | 60050 |
(2017)闽0581执1293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陈丽云、被执行人苏武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代偿款185636.5元 | 2684.54 |
(2017)闽0581执1294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高强建材经营部、被执行人李贞老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58000元及利息 | 770 |
(2017)闽0581执1295号 | 申请执行人黄美玉、被执行人卢小玉、被执行人吴金峰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750000元及利息 | 9900 |
(2017)闽0581执1296号 | 申请执行人邱奕取、被执行人王守立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250000元及利息 | 3650 |
(2017)闽0581执1297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生利染整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泉州市三木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朱弘扬承揽合同纠纷 | 偿还加工款403518元及利息,被申请人朱弘扬连带 | 5952.77 |
(2017)闽0581执1298号 | 申请执行人林庆辉、被执行人吴跃庚、被执行人程秀云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170000元及利息,公告费500元 | 2457.5 |
(2017)闽0581执1299号 | 申请执行人石狮市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蔡明珠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代付款69478.84元 | 942.18 |
(2017)闽0581执1300号 | 申请执行人吴文集、被执行人李世杰买卖合同纠纷 | 偿还货款293300元及利息 | 4299.5 |
(2017)闽0581执1301号 | 申请执行人许自典、被执行人施珊珊、被执行人李志勇借款合同纠纷 | 偿还借款130000元及利息 |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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