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警方向乱停车辆说不!拖移没商量!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长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严查严管路面违法停车等交通乱象。
对机动车在严管路段违法停车的,一律依法拖移!
道园路、金陵南路
菱山路与台苑路、城北路
3月27日至3月29日拖车情况:
3月27日至29日,在城区主要道路现场处罚违法停车共38起,当场拖移小型汽车16辆,大型货车1辆。
快看!还有一辆大货车被拖移!
是的,没错!
3月28日22点10分,职教路违停一辆车牌为浙EE5961的大货车,将其拖移至指定的停车场。
接市民反映,晚上道路经常停着货车,容易遮挡视线,存在安全隐患。
可别为了图省事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小区门口、路口、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上。很容易因为视觉盲区引发交通事故,不仅因为违停要被处罚,事故责任也跑不了。
长兴警方郑重提醒
广大车主朋友,不论小车大车,请务必规范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