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广元男子私卖前妻房产惹纠纷司法救助化干戈

邀请政法委、检察院、人大代表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出动4名法院干警、两台公务车,找到被执行人李某……近日,记者跟随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亲历了一场法院执行“老赖”的专项行动。

当天上午8时,记者与该院执行局局长祝继军等人,来到利州区南河某小区被执行人李某家。

2010年4月,李某通过广元某房产中介购买了王某和陈某夫妇位于利州区南河某小区的住房一套。2013年1月,李某接到法院传票:王某将李某、陈某及广元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由李某返还住房。

经法院审理,李某购房前,王某已与陈某协议离婚,按协议该住房归王某所有,其前夫陈某未经王某同意,找人冒充王某并持其身份证通过房产中介将二人共有的住房一套违法转卖于李某。法院判决:李某、陈某、广元市某房地产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李某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返还住房给王某。

收到判决后,王某认为李某提出的装修费8万元过高,不予支付,李某因此未按生效判决书履行法定义务。随后,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无果,王某于2016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

“在外务工的陈某迫于法律震慑已向法院执行专户缴纳房屋首付款及中介、诉讼费等共计9.6万余元,但装修款8万双方僵持不下。鉴于陈某与房产中介的行为引发本案纠纷产生,法院令陈某和房产中介各承担4万元和3万元装修款,并由王某支付李某按揭款79900元。”祝继军说,这起案子之前法院与双方当事人做了多次沟通。

“装修款还差1万,还没给呢!”见到门口的法官和随行人员,李某有点激动。

“你的1万元已经通过司法救助打到你的银行卡上了。”“那就谢谢法官了。说实话,买这个房子,我也是个受害者,今天我主动搬,房子都腾出来了,钥匙给你们。”祝继军及随行的法官与李某履行了房屋腾退相关手续,这起长达3年的房屋纠纷案子总算画上了句号。

胡兴聪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文煜凌

最新文章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