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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酵!男子举身份证急呼:骂错人了!

1 月 31 日,有网友发文称

在哈尔滨旅游期间因为质疑

6 岁男孩进入女厕所

被男孩母亲堵在地铁厕所辱骂

此事相关视频在社交平台引起广泛关注,不少愤怒的网友开始寻找男孩母亲的信息。而一名男子因 " 长相视频中骂人者老公相似 ",被大量涌入其社交平台评论区的网友辱骂。

有网友根据视频画面中,男孩母亲的长相以及脸上的痣,锁定了一个网名为 " 张 XX" 的女子,称她就是男孩母亲。加上 " 张 XX" 本人发布了一些关于此事的言论,网友开始对她进行疯狂辱骂。

记者试图联系 " 张 XX",但其账户显示因违反社区规定,陌生人私信功能已被关闭。此外,她将账号设置成私密,并且更改了账户名。记者联系到此后和在 " 张 XX" 进行直播连线的网友,她向记者确认," 张 XX" 不是视频中的 6 岁男孩母亲,网友认错了人。

因为视频中男孩母亲疑似称呼其丈夫为 " 张 X"。有网友根据 " 张 XX" 的关注列表,找到了一个名叫 " 阿 X" 的男子,认为他与视频中的 " 张 X" 长相一样,纷纷涌进评论区指责谩骂。

记者注意到,遭到辱骂后," 阿 X" 连发了两条视频为自己澄清,第一个视频是 1 月 31 日 9 时 24 分发布,澄清 " 我姓宋,不是张 X,你们认错人了吧 "。

但此时网友并未买账,继续辱骂。

无奈之下,1 月 31 日 16 时 40 分,他只能手举身份证发布了一段澄清视频," 我不知道怎么扯上了我。我本人叫宋 XX,出生在内蒙古赤峰市,视频里的那个女的我不认识,你们说的‘张 XX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关注的她,这个人我也没有见过。我不是你们所说的张 X。"

2 月 1 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易旭告诉记者,网络暴力具有 " 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 " 这五个特点,如果网络暴力的情节严重的,行为人可能会涉嫌侮辱罪和诽谤罪。根据《刑法》第 246 条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第一个带节奏的网友行为,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刑法》第 291 条的规定,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是可以按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5 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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