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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暴力式寻仇”,比施暴者还可恨

评论员 李长需

男子上门掌掴幼童,自己被刑拘了,还闹得让家人晚上上门跪着哭求原谅。这样的结局,是 " 暴力寻仇 " 应得的下场,真不值得同情。对于这件事,网上舆论几乎是一边倒的批评。

其实,网上也有一些声音,同情甚至点赞打人者,称 " 这个父亲做了很多家长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 ",还说 " 对于不讲理的恶人就应该打回去 "。

还有一名网友的话看了让人气愤:" 如果我是鲁医生(掌掴孩子者),我明知打人是错的,明知无数人会认为我是人渣,依然会打那个小孩。因为我无法确定那个会拿锐器伤人的孩子在口头批评教育下会不会变好,我认为这件事情没有对错,只有立场。"

这件事情不是没有对错,而是对错分明。被鲁医生掌掴的孩子,拿气球打气筒戳破鲁医生儿子的后脑勺,肯定是不对的,但远未到十恶不赦的地步,更何况他还只是个幼儿园的孩子。

话说回来,鲁医生的儿子被戳破后脑勺,这事儿搁在谁身上,都会咽不下这口气。鲁医生前去讨说法,这是人之常情。如果他没有扇出那一巴掌,而是选择了有理有节的方式为孩子维权,大家会称赞他是一个负责任的好爸爸。但他却没有忍住,冲动之下对孩子和老人动了手,由受害者家属变成了施害者,并且还是以强欺弱、以暴制暴的方式,不仅失了道义,也违反了法律。

把这种已上升为刑事案件的行为美化为 " 维护正义 " 和 " 除暴安良 ",不但混淆了正义的界限,也算是非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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