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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城市就该给民生多留点空间

文 / 朱昌俊

9 月 22 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版《条例》立足城乡一体,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更加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其中,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新规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设摊兜售的同时,明确区和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地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民生需求。

城市 " 路边摊 ",一边连着城市的烟火气和民生所需,一边也时常引发影响市容、阻碍交通等争议,一直是城市管理当中的一个 " 老大难 " 问题。上海这次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订,将对摆摊行为由全面禁止改为 " 在重点区域禁止 ",并明确可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摆摊,可以看出,这是在市容管理与民生需求之间尽量形成一种平衡。不出意外,这项措施甫一公开就获得了网友的普遍好评。因为这样的城市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实际上,不再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等 " 一刀切 " 禁止,只是此次条例修订避免市容管理像过去那样简单化 " 一禁了之 " 的具体表现之一。比如,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如今也修改为仅在重点区域禁止。可以说,这些举措是在整体上为一些相对边缘化的城市商业行为,保留了更多的空间,不再追求绝对的禁止。

这种新的城市治理价值取向,是值得提倡的。要知道,城市生态是复杂、多元的,城市管理目标的设定也应该是追求平衡,而不该是完全单一的。比如,城市市容需要维护,但这并不意味着路边摊、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等与民生、城市温度和活力息息相关的一些现象就该完全禁绝。事实上,只要合理规范,这些行为本身也并不意味着必然与城市市容是对立的。说到底,能不能平衡好各种关系,背后考验的还是城市治理的精细化、人性化水平,以及城市的包容性。

其实,上海不是第一座宣布对路边摊、占道经营等进行有限放松的大城市。如早在 2020 年,成都就发文,允许商家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允许临街店铺临时越门经营。这些措施,也可以看作是疫情背景下,城市管理对于民生承压的一种务实的回应。但是,也要提醒的是,在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地上,还是需要有更多的细化安排,要给予商家更多明确的、稳定的预期。

比如,会不会出现 " 翻烧饼 " 的现象?一遇到城市环境整治之类的活动就宣布 " 暂停 "?或者说,政策宣布的 " 允许 " 是一回事,在实际的城市管理执法中又是另外一番态度?这些都应该提前在制度上予以预防。一句话,城市管理要对一些看似边缘但实际与民生紧密相连的商业活动有真正的接纳,对城市的多元业态有真正的包容,而不是随时可以 " 说禁就禁 "。

当前,很多城市都提出要发展夜经济、体验经济,这是对保障民生和消费的有益探索。上海对于设摊经营不再完全禁止,也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来的。这实际也是对经济常识的一种顺应。要知道,经济活力不是 " 规范 "" 管 " 出来的,首先是要不惧怕多元,要少一点洁癖,多一些包容。如果还是习惯 " 禁 " 字当头,势必会扼杀夜经济的活力。作为一线城市的上海开始展示出对于小商小贩的更多包容,其他城市也应该尽早跟上。一个可以容纳小摊小贩的城市,必然会多一些温暖和人情味。

来源 | 羊城晚报 • 羊城派

图片 | 视觉中国

校对 | 谢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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