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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 2 人赠与 1200 余万元,妻子发现后起诉,法院:返还全部钱款

9 月 20 日," 丈夫出轨 2 人赠与千万妻子起诉要回 " 引发热议。

近日,上海闵行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件。

据了解,2000 年,张某(妻子)与卢某登记结婚。

婚后,卢某分别与小章、小陈交往密切。交往期间,卢某表现得十分阔绰,多次给女友小章、小陈发放生活费,而且还多次在 5 月 20 日、除夕等特别日子里给小章、小陈发送带有 " 我爱你 "、" 一生一世 " 等特殊含义的红包。

2016 年,在卢某的关照下,小陈到卢某担任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上班,并担任管理岗位工作,月基本工资 2,500 元。

2020 年,卢某与女友们的事被妻子张某发现。卢某当即出具《承诺书》,承认自己有众多女友,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卢某还坦言自己背着妻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朋友代付等形式,多次无偿赠与小章、小陈多笔钱款且数额巨大。

于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请求判令确认卢某与小章关于 760 万元的赠与合同、与小陈关于 520 万元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请求判令小章、小陈向原告返还上述钱款。

法院审理过程中,卢某承认这些钱款都是自己对小章、小陈的赠与,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小章辩称,2014 年至 2017 年期间,自己不清楚卢某的家庭情况,以为卢某已经离婚。2016 年,她与卢某有一个儿子小卢。

对于 760 万元的款项,她向卢某转回几十万元,还有 200 余万元是卢某给小卢过生日的费用,剩余款项中亦有部分是投资款、抚养费而非赠与。

小陈辩称,她入职卢某的公司,是卢某的工作及生活助理。对于 520 万元款项,200 万元是借款,她已经向卢某归还,6 万元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和补发工资,57 万元是她为卢某垫付的工作、生活开销,包括陪同卢某、张某一家外出旅游时实际发生的费用。

最终,法院认定两个赠与合同均属无效,并结合发票、收据等证据逐笔核对卢某与小章、小陈之间的钱款往来,最终确定二人的返还金额。

此前也有类似报道,据澎湃新闻消息,阳江市阳东法院晨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认定丈夫对情人的赠与行为无效,支持妻子要求返还赠与财产的诉讼请求。

据悉,原告王某与第三人叶某系夫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叶某隐瞒自身已婚情况,与被告冬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2 月期间,叶某通过微信多次向冬某转账合计 4 万多元(其中包含多笔不等金额),王某得知后要求返还未果。

王某认为,叶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了其财产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冬某将赠与所得全部返还给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在与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与冬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向冬某转账 4 万多元,属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该行为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经王某同意,损害了王某的财产利益,且有悖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德,故该赠与行为无效,因无效民事行为所取得的财产依法应予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冬某全部返还 4 万多元,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对此,法官提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该处分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夫妻一方违背忠诚义务,基于不正当目的赠与他人财物,该行为不仅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对于这样的赠与和被赠与,夫妻另一方可诉请法院予以确认无效及判决返还相关财产。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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