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余华
余华上热搜了!
他的一段访谈视频,把网友逗得不行。
视频中,谈及自己为何走上文学道路时,余华没有说高大上的理由,而是说,自己能成作家,是因为不想再当牙医。
" 不愿做牙医,
想睡懒觉,
想不上班 ......"
这反差,令不少网友惊呼:余华,一个被写作耽误的脱口秀达人!
视频的评论区,瞬间变成欢乐的海洋。
" 您认识的字不多?"
只恨他为啥不去德云社。
片中,他贡献了富有诗意的片名,成为全片最大的亮点,让人印象深刻。
说余华" 一个人拯救了一部电影 ",并不为过。
他确实极具幽默天赋,是中国作家圈里难得的" 故事大王 "。
余华能成为作家,纯属被逼无奈。
他是 60 后。
1977 年,全国恢复高考后,他参加了考试,却名落孙山 。
第二年继续考,还是落榜。
带他的师傅姓沈,没上过医学院。上班头一天,他就告诉余华:" 这个病人的牙,我来拔,你看着。下一个病人,就是你拔了。"
卫生院的病人,主要是农民。
农民只有当牙松动到不行时,才会来拔牙。
所以,这个工作不需要高超的技术。
农民一张嘴,就能知道拔那颗。
看着那些牙齿、舌头、咽喉,他觉得厌恶。
在他眼里,那是世界上最没有风景的地方。
1979 年,余华无意间读到川端康成的作品。一见如故。
川端康成优美的文字,深深打动了他。他第一次感受到文学之美。
写作念头就此萌发。
但最终促使他开始的,是另一件事。
当时,他发现文化馆的人上班很自由,不用坐班,可以随时在街上溜达。
可把他羡慕坏了!
于是,他开始一边拔牙,一边尝试写作。
问题来了,他没写过小说啊。
于是,他找来一本《人民文学》,边看边学,连标点符号的用法,也学。
80 年代的头三年,他除了拔牙,其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和写作上。
写完小说,投稿也是个大问题。
余华有一套自创的投稿技巧。每次投稿时,他总是先投级别最高的杂志,被拒稿后,再转投低一级的杂志。
以此类推。
邮递员每回路过他家,都会从院外抛进一个袋子。
每次听到 " 啪嗒 " 声,父亲就会说," 退稿来了!"
一晃五年过去,余华拔了差不多一万颗牙,而那些投稿,都石沉大海。
就在他快绝望的时候,转机来了!
同年 12 月,《青春》杂志也发表了他的小说《鸽子,鸽子》。
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印成铅字,余华兴奋极了。而更让他兴奋的,还在后面。
同样是在那一年,他给《人民文学》寄去三篇小说。
本以为,这次像以前一样,会石沉大海。
不料一个月后,他接到了《人民文学》编辑周雁如打来的长途电话。
周雁如告诉他,那三篇小说写得很好,都会发表。但有一篇,结尾不够光明,要改。
为此,对方特意邀请余华去北京改稿,来往车票及住宿费全部报销。
余华一听,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他心想,别说只改结尾,就算是从头到尾都改一遍,只要能发表,我也改!
那篇稿子,他一天就改好了。但他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在北京待了一个月,玩遍了所有景点。
离开北京前,他兜里装着各种报销费用,加起来总共有八九十元。
在八十年代,绝对算富人。
1984 年,《北京文学》陆续发表了他的三篇小说:《星星》《竹女》《月亮照着你,月亮照着我》。
其中《星星》,获得当年的《北京文学》奖。
收到信的那一刻,他平生第一次体验到成名的狂喜。
他冲到父亲跟前,兴奋地说:" 你儿子出名了!"
那年 8 月,他被调入文化馆,圆了人生第一个梦。
1987 年 1 月,余华在《北京文学》发表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
小说里,18 岁的 " 我 " 独自出门远行。
一路上,经历了各种事情。
一开始," 我 " 用一支烟换了免费搭车的机会,汽车抛锚后,有人抢走车上的苹果," 我 " 上前阻拦却被打伤。
最后,司机拿着 " 我 " 的行李远去,只留下伤痕累累的 " 我 "……
这趟青春之旅,开端美好,结局悲凉,带年轻人看清了现实世界的残酷。
小说获得了巨大成功。
王蒙认为,该小说写出了 " 青年人走向生活的单纯、困惑、挫折、尴尬和随遇而安 "。
评论家李陀认为,该小说证明余华 " 已经走到中国当代文学的最前列了 "。
在豆瓣,许多读者都给它打出了高分。
1987 年 2 月,余华被邀请,远赴北京,参加鲁迅文学院讲习班。
次年 9 月,他进入创作研究生班学习,与莫言成为同窗好友。
这期间,他接触到马尔克斯、威廉 · 福克纳、胡安 · 鲁尔福等作家的小说,深受启发。
进入九十年代后,余华的创作生涯迎来井喷期。
1991 年,他在《收获》杂志发表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 。
一年后,出版长篇小说《活着》 。
《活着》的创作灵感,源于 19 世纪的美国民歌《老黑奴》。
女友陈虹建议他,既然第三人称写不好,那不如改用第一人称写,代入感更强。
余华觉得有道理,于是弃用所有写完的稿子,开始改用第一人称重写。
小说的故事,讲述了农民福贵的坎坷人生。
民国时,福贵是纨绔子弟,嗜赌如命,败光家产后,气死父亲,后来被抓去当壮丁。
从此,福贵和女婿外孙相依为命。
再后来,女婿做工时意外死亡,外孙豆子吃太多,被撑死。
此后,福贵便一个人生活了十几年。
没有抱怨、愤恨,有的只是平和、淡然。
经历过大苦大难后,福贵早已学会接受命运的安排。
人到暮年时,福贵与一头老牛为伴。
此时的他,虽孑然一身,却更坚强豁达,给读者莫大的鼓舞和启示。
写这部小说时,余华抛弃了先锋主义风格,改用写实主义叙事。
在深沉的情感基调上,冷静地叙述人间疾苦。
凭借这部作品,余华成功跻身国民作家行列。
这部小说,曾多次获奖,比如:
意大利格林扎纳 • 卡佛文学奖最高奖项;
台湾《中国时报》10 本好书奖;
香港 " 博益 "15 本好书奖;
入选 "20 世纪中文小说百年百强 ";
"20 世纪 90 年代最有影响的 10 部作品 "
......
小说还被张艺谋搬上大银幕,直接把葛优送上戛纳影帝宝座 。
连余华自己都说,《活着》是他的 " 幸运之书 "。
他是靠《活着》,活着的。
中国人很忌讳谈死亡。
余华的小说里,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死法。
或许,这与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余华的父亲是外科医生,母亲是护士长。
小时候,家里没有卫生间。余华每次上厕所,都要去医院上。
途中,会经过太平间。
太平间每晚都会传出失去亲人的痛哭声。
余华常常被各种哭声吵醒。
江南夏天炎热,余华习惯在草地上睡午觉。
一觉起来,身上的汗常常会把草地浸湿。
一天,他无意间发现,太平间很凉爽。
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溜进太平间睡午觉。
多年后,当他读到这一句诗时,还能想起自己在太平间睡午觉的美好时光。
从那时起,他就对死亡有了独特的看法。
这一点,后来潜移默化地影响了他的小说创作,让他的小说主题,总离不开死亡。
《活着》里,每次有人死后,余华都会把故事聚焦于活人福贵身上。
随着时间推移,至亲一个个离福贵而去。
对福贵来说,活着已是万幸。
正是这种想活下去的本能,激励他走过艰难岁月。
这种生命态度,彰显出余华本人对于生命的感悟。
"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余华的文学创作之路上,有一个人绕不开。
这个人,也是写 " 活着 " 的高手。
他就是鲁迅。
他小学到中学那十年,正值特殊时期,鲁迅的书最受追捧。
而他偏偏最讨厌鲁迅。他觉得,鲁迅的小说 " 沉闷、灰暗和无聊透顶 "。
不过," 鲁迅 " 曾帮过他。
一次,他和同学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
同学认为是早晨和傍晚,他认为是中午。
两人吵了好几天,争得不可开交。
最后,无奈之下,余华搬出鲁迅。
他冲同学喊道:" 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
同学听完,小心翼翼地问:" 这话,真是鲁迅先生说的?" 余华故作镇定地点点头。
同学立刻低下头,一副吃了败仗的样子,让余华暗爽不已。
他读的第一篇小说,是《狂人日记》。小说开篇,写狂人时,鲁迅用了一句话:
" 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
余华心想,鲁迅真厉害!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
没有才华的作家,写几万字,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第二天,他去书店买来《鲁迅全集》。
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他沉浸在鲁迅的作品里。
他觉得,鲁迅的文字,太有力量了。
" 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那一年,余华 36 岁。他真正读懂了鲁迅。
好的师承,直接影响了他的文字。
他的笔更加犀利。
也更加悲悯。
他相继写下《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每一部,都是底层人悲怆的生存史诗。
莫言曾说:" 当别人都在描绘一棵大树的时候,余华只描绘树的影子。"
他就有这么独特!
他笔下的主人公,总是被贫困、饥饿、暴力、死亡所裹挟。他喜欢将苦难放大到极致。
比如,《活着》中,福贵身边的亲人接连去世;
《许三观卖血记》中,为了活下去,许三观不得不一次次卖血。
他的小说里,还流露出强烈的宿命意识。在强大的命运面前,无论主人公如何反抗 ,最后都会沦为命运的傀儡。
比如福贵、许三观等。
余华小说的语言,充满黑色幽默,看完笑中带泪。
比如《许三观卖血记》中,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许三观过生日时,没有吃的,他就用嘴给家人炒了五盘菜。
三盘红烧肉,一盘清炖鲫鱼,一盘爆炒猪肝。
所谓的用嘴炒菜,就是用语言绘声绘色地讲述炒菜的过程,用什么食材,放什么调料,怎么摆盘等等。
就这样,许三观用一张嘴,满足了一家人的心愿。
听着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一家人吞口水声此起彼伏。
想想那画面,滑稽又苦涩。
在日复一日的创作中,余华对作家这个职业有了深刻的感悟。
他写道:" 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着好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正因为有这份仁爱之心,他的作品才能引发广大读者的强烈共鸣。
2014 年,他患上很严重的湿疹,手脚皮肤都皲裂。怎么治都治不好。
后来,他有事回故乡海盐住了 5 个月。
什么药都没有用,湿疹就好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故乡宜人的气候,治好了湿疹,也让余华对 " 故乡 " 二字有了更深刻的感悟。
如今,余华已过花甲之年。
他说,故乡是个神奇的地方。
一个人一生能去的地方有很多,能回去的地方,却只有一个,就是故乡。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中,余华说,小时候,他每年夏天要去海里游泳。
那时的大海,是黄色的。但课本上说,大海是蓝色的。
于是他想,总有一天,他要一直游,一直游到海水变蓝。
五十多年过去,当年游泳的小男孩,已变成作家。
而记忆中的那片大海,已成为他的精神原乡。
参考资料:
《一直游到海水变蓝》
《文艺现场 - 余华》
《朗读者》第二季余华
百度百科余华
余华访谈:艺术最核心的东西,就是作品里有没有人
http://www.chinawriter.com.cn/n1/2018/0901/c405057-30265131.html
余华:写作不是我的爱好
http://www.chinawriter.com.cn/n1/2017/0224/c405057-29105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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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诸神的恩宠 主编:周冲 审核:汤细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