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时代头条 > 正文

判了!造谣马英九收 2 亿政治献金,台“名嘴”陈敏凤被要求赔 60 万并登报道歉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 "ETtoday 新闻云 " 等台媒报道,台湾 " 名嘴 " 陈敏凤 2015 年 1 月在台媒撰写文章,影射时任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收受电子业老板集资的 2 亿元(新台币,下同)政治献金。马英九对此不满,并起诉求偿 1000 万元并在 4 大报刊登报道歉,法院一二审均驳回马英九的请求,但更一审(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改判陈敏凤须赔偿 60 万元并登报道歉。全案再上诉,台 " 最高法院 "15 日驳回上诉。

报道称,陈敏凤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在台媒撰写标题为 " 马英九‘总统’收受违法政治献金,抓到了?!" 的文章,内容提到 "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段宜康(前 " 立委 ")所指的这场聚会,是在 2007 年举行,一共是 12 个人参加,共同凑了 2 亿元,交给了跟随马英九非常长期的幕僚。"

陈敏凤还称," 这位幕僚非常低调,跟马英九身边长达数十年,外界却对他的名字并不熟悉。外界曾经质疑这笔钱是否交给了马英九,若以与会人士透露,这笔钱是透过这位人士负责接触和联系,这笔钱一定会交给马英九手中,毫无疑问,只是马英九如何运用则不可而知。"

马英九认为陈敏凤影射他收受巨额金钱,且有图利相关电子业者之心,导致他的社会评价、名誉都受到严重贬损,陈敏凤未举证证明她所指控的内容是真实的,也没经过合理查证,因此向她求偿 1000 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

在马英九提出民刑事诉讼中的刑事 " 妨害名誉罪 " 部分,陈敏凤最后无罪确定。至于民事求偿部分,马英九求偿 1000 万元,并要求在 4 大报刊登道歉启事,马英九一二审均败诉,但台湾 " 高等法院 " 更一审去年 4 月间做出改判,合议庭法官认为陈敏凤确未善尽合理之查证义务,而过失侵害马英九名誉权,经过计算后,改判陈敏凤须赔偿 60 万元,并应在联合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 1 日。全案再上诉,台 " 最高法院 "15 日驳回上诉,陈敏凤败诉。

马英九此前不止一次被造谣收受政治献金,台湾《中时电子报》去年 1 月报道,2014 年台湾名嘴周玉蔻曾在政论节目中称," 马英九曾收受顶新集团 2 亿元政治献金 ",对此,马英九指其言论不实,委由律师提告。

此案已在 2019 年 4 月确定周玉蔻败诉定谳,周被判赔 180 万、并应在台湾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2020 年 1 月 8 日,周玉蔻在台湾《中国时报》头版左侧刊登相关道歉启事。周玉蔻在启事中称,道歉人周玉蔻公开传述马英九先生于 2012 年竞选第 13 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时,曾收受顶新魏家新台币 2 亿元非法政治献金的不实言论,损及马英九先生之名誉,特此澄清并表达歉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