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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陆金所非捧即杀是不理性的

亿元级坏账被曝出后,陆金所迅速抛出熄火之论,核心有三:一是这是子公司出事,与平台本身无关;二是该项目与P2P项目无关;三是项目有担保,投资人不会有损失。

134字的澄清,有人认为澄而不清,但换个角度看,这未尝不是陆金所为承担集团交叉金融资产流通平台之责所尽之力。

第一点,子公司。作为综合金控大鳄的利爪,陆金所承担的是交叉金融的各式非标流通平台,少不得与各兄弟金融机构,甚至是兄弟机构的衍生机构发生关系。在错综复杂的通道架构下,陆金所就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中介,更是一个信用中介。拿着平安集团给的信用背书,为旗下各路玩家做背书。

第二点,承上,就是因为在资产包的来源上嫁接了各子公司,所以陆金所的业务路径很难像只践行小额、分散路径的纯借贷平台一样透明。

笔者一位长期浸淫各大P2P的银行朋友告诉笔者,自己从来不会去投资资产包项目,只会选择穿透式项目。所谓穿透式项目,很好理解,就是一眼看得清需求方身份、资质与资金流向的标的。她自认为不是一个心态已经成熟到可以接受本金亏损的投资人,她要在源头上对项目有百分百的把控才敢投钱。

是啊,穿透式项目多坦荡。可若刨除掉保理资产包、融资租赁资产包、典当资产包等各种类金融机构的资金出表产品,纯做一个穿透式平台,显然也不符合马明哲和其他平安高层赋予陆金所的神圣定位。

于是第三点来了,陆金所强调坏贷项目会由第三方兜底。其实这算是够意思了,因为人家早就将非标市场的定位说的很清楚了,一派坦然。做非标资产流通平台的风险无须赘述,所以在中国现行的信用土壤以及小微企业生存环境下,陆金所只能以民营企业之力先期提供担保,圈够地后再慢慢卸下担保。

这里完全可以衍生出另外一个话题,就是刚性兑付到底应该何时被打破、投资者教育应该如何强调风险自担。好吧,即使我们现在还不留余地认定本金不应该受损,但从长远来看,陆金所与其前任们、后来者正在发生的、已经发生过的、将要发生的坏贷,不过是一点点将我们的愚妄瓦解,令我们正视现实。

论起P2P的走向,各路学术派的、技术派的、实用派的业界人士从来各不相让,但有一点出奇一致——金融的本质是风控,风控做到位以后,刚性兑付应该被打破。

哪怕这个路程还很漫长。

回归到这个坏贷的本质,这次出事的是保理项目,说白了就是融资方利用应收账款去融资。很眼熟的情节吧?去年最先出事的贷帮也是败在了类似的项目上,某合作融资租赁平台将投资人余额挪用;再往后是红岭创投的亿元坏贷,根源是被融资方以重复质押的方式骗贷;再往后是中汇在线的票据理财产品无法贴现,涉嫌作假。

应收账款造假、重复质押骗贷、承兑汇票造假……表现形式不同,但总结一下这几个较具有代表性的坏贷事件的规律,就是非标资产踩雷。

笔者很钦佩的曾在人行、银监会系统从事金融监管十六年之久的嵇少峰就发表过这样一番看法,他认为目前中国几乎所有的P2P信贷产品,无论是中小微企业信贷、融资租赁、票据融资,还是应收帐款保理、股票配资、汽车金融,均是传统银行产品的次级贷,甚至是小贷公司及典当公司的次级贷,风险较高。

深以为然。既然是银行都没办法解决坏贷的次级贷放在平台上流通,免不了会出问题。而问题来了后,代偿是赔死,不代偿是被骂死,这本来就是一种畸形的生态。

所以红岭创投的老周、贷帮的尹帮主,都提过要适度提升容忍度。好吧,谈打破刚兑你说要走的路还长,那么,呼吁一下容忍度还是可以的吧?

总之,没出事的时候狂捧陆金所,出了事立马转杀,这本来也不是一种理性。笔者从来都觉得陆金所的风险并不比其他没背景的平台低,也不认为出了事以后陆金所的牌子就一钱不值。

非捧即杀,这不公平。这个时候跑出来说这番话,其实很危险,会被冠以“被公关”的罪名。但亲们,我说的只是一个常识,连去年刚净赚198亿的平安银行都能容忍上涨39.25%的不良贷款,怎么就不能允许陆金所弄出一单坏贷?

注:本文版权归原作者“证券时报刘筱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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